香港问题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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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11月,清道光皇帝任命琦善为钦差大臣,替代林则徐办理中英交涉。英国代表义律向琦善提出,“给外洋寄居一所,俾得英人竖旗自治,如西洋人在澳门竖旗自治无异。”因为道光再三强调:其他可以让步,就是不能割地。琦善拒绝了义律的要求。

  1841年1月,英军攻陷广州城外的大角、沙角炮台,吓坏了琦善,表示可以用香港或九龙一角的尖沙嘴割让英国,以交换失陷的两个炮台。琦善所指的香港,是香港村(香港仔),也就是全岛的一隅之地。义律却将方圆只有几里的香港村改为面积80平方公里的香港全岛。1月20日,义律单方面发出公告,说他和钦差大臣琦善签订了协定(即所谓《穿鼻草约》),中国政府同意,“香港半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王”。

  实际上,义律所谓双方协定的《穿鼻草约》,琦善只是口头上作了表示,英国政府也不知道。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还是从报纸上获得这一消息的。在所谓“签约”后6天,英国海军在香港偷偷登陆,占领全岛。同日,英将伯麦要求撤走驻香港的清朝官兵。

  不久,琦善在与义律面晤时,拿出自己写的条款,同意英国可以在香港一处寄生;而义律却要在条文上写割让全岛,琦善没有同意。于是,英军又准备进攻虎门,进行武力讹诈。琦善最后正想割让全岛时,道光皇帝下令将他锁拿解京。就这样,英国单方面公布了琦善并没有签字的《穿鼻条约》,并使用武力强行侵占了香港。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在英国侵略者的胁迫下,订立了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其中规定中国割让香港。日俄战争后,1898年,英国政府又以“为了恢复因俄国行动而受到威胁的实力关系的平衡”为由,向清政府强行租借了九龙半岛、香港附近各岛屿及大鹏、深圳两湾,租期99年。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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