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口羞脚,形容害羞不敢说话,忸忸怩怩的情态。

羞口羞脚,形容害羞不敢说话,忸忸怩怩的情态。

形容害羞不敢说话,忸忸怩怩的情态。
作定语、状语;用于书面语
羞口羞脚→脚踢拳打→打草惊蛇→蛇盘鬼附→附耳低语→语四言三→三班六房→房谋杜断→断梗流萍→萍水偶逢
(1)成语羞口羞脚的结构和「蟹荒蟹乱」一样,都是ABAC形式。
(2)聪聪写不出成语“羞口羞脚”的拼音。
(3)打开笔记本,第二页赫然是“羞口羞脚”几个大字。
(4)凡宸哥哥给雯萤和邢圻介绍了“羞口羞脚”的成语典故。
(5)玲玲不会写成语“羞口羞脚”的最后一个字。
(6)雅龙乡初级中学的饶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了成语“羞口羞脚”。
口羞:[kǒuxiū] [方] 因害羞而不敢当众讲话或歌唱。
羞羞:xiū 1、<名>美味的食品。《行路难》:『金樽美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2、<动>进献。《左传·隐公三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3、<形>羞耻。《毛遂自荐》:『此百世之怨,而赵所羞。』[又] <形意动>以……为羞耻。《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4、<形>害羞;不好意思。李白《越女词》:『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羞花] 形容女子貌美,使花自惭形秽。[羞囊] 空钱袋,指身无钱财,贫穷。
口口:kǒu 1、<名>嘴。《齐桓晋文之事》:『为肥甘不足于口与?』2、<名>人口。《治平篇》:『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倍。』3、<量>(一)个。用途广泛。《晋书·刘曜载记》:『献剑一口。』《水经注·资水》:『水南十里有井数百口。』4、<名>器物的口。《卖油翁》:『乃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5、<名>进出的通道。《石钟山记》:『彭蠡之口有石钟山焉。』《桃花源记》:『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6、<名>刀剑的刃。《水浒传》:『砍铜剁铁,刀口不卷。』7、<名>中医指寸脉。《史记·扁鹊见仓公列传》:『切其脉时,右口气急。』[口面] 争吵。[口浅] 口快;说话直截了当。
脚脚:jiǎo 1、<名>小腿。《墨子·明鬼》:『羊起而触之,折其脚。』2、<名>足;脚板。《梦游天姥吟留别》:『脚著谢公屐,身登轻云梯。』3、<名>物体的支撑部分。《南齐书·五行志》:『巴州城西古楼脚柏柱数百年。』4、<名>物体的根基部分。《美猴王》:『原来此处远通山脚之下。』
羞:《未集中·羊字部》《广韵》息流切《集韵》思留切,□音修。《说文》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又《广韵》致滋味为羞。《周礼·天官·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注〉羞,有滋味者。〈又〉羞用百有二十品。〈注〉羞出于牲及禽兽,以备滋味,谓之庶羞。又《礼·月令》群鸟养羞。〈注〉羞谓所食也。又《广韵》进也。《书·盘庚》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传〉已进告汝之后。又《广韵》耻也。《书·说命》惟口起羞。〈疏〉惟口出令,不善以起羞辱。又《韵补》叶息救切。《张载·七命》繁肴既阕,亦有寒羞。商山之果,汉臯之楱。楱音凑。《正字通》俗作羞。◎按说文在丑部,今从正字通倂入。考证:(清羞用百有二十品。)谨按周礼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清字属上为句不得连引,谨省清字。
口口:《丑集上·口字部》《唐韵》苦后切《集韵》《韵会》去厚切《正韵》苦厚切,□□上声。《说文》人所以言食也。象形。《易·颐卦》自求口食。《书·大禹谟》唯口出好兴戎。又户口。《孟子》数口之家。《前汉·宣帝纪》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又《李陵传》捕得生口,言李陵敎单于为兵,以备汉军。又姓。《唐韵》今同州有之。《正字通》明弘治中,宣府通判口禄。又古口,复姓。《正字通》汉有古口引。又壶口,山名。《书·禹贡》冀州既载壶口。又谷口,地名。《史记·范睢传》北有甘泉谷口。〈注〉九嵏山中西谓之谷口。又列口,县名。《前汉·地理志》乐浪郡,列口县。又《史记·仓公传》切其脉时,右口气息。〈注〉右手寸口也。脉经,从鱼际至高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曰寸口,其骨自高。又《韵补》苦动切,音孔。《释名》口,空也。空上声。又叶康杜切,音苦。《诗·小雅》好言自口,莠言自口。忧心愈愈,是以有侮。《前汉·沟洫志》且漑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宋玉·风赋》侵淫谿谷,盛怒於土囊之口,缘泰山之阿,舞於松柏之下。下叶音户。◎按唐韵正,口古音苦。引朱子韩文考异云:今建州人谓口为苦,走为祖。虽出俚俗,亦由音本相近,故与古暗合也。是直以为口当读作苦,非止叶音矣。又叶恪侯切,音彄。《梁法云·三洲歌》三洲断江口,水从窈窕河傍流。
脚脚:《未集下·肉字部》《广韵》居勺切《集韵》讫约切,□音蹻。《说文》胫也。《释名》脚,却也。以其坐时却在后也。《诗·小雅·既微且尰释文》尰,脚胫也。《山海经》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脚)《唐韵》居勺切《集韵》《韵会》讫约切,□音蹻。《说文》胫也。或作脚。《释名》却也。以其坐时却在后也。《荀子·正论篇》詈侮捽搏,捶笞膑脚。又以足蹂物曰脚。《司马相如·子虚赋》射麋脚麟。〈注〉郭璞曰:脚掎足。《文选·李善注》脚,谓持其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