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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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联动控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联动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联动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3、独立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联动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4、对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工作状态的联动控制应保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发生火灾时点亮所有消防应急灯具。

  二、应急照明系统应急启动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系统。启动全楼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三、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自动喷水系统动作前联动切断本防火分区的正常照明电源和非安全电压输出的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电源输出。

  四、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

  五、消防控制室应分别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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