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设备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调整和执行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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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网经营企业下达的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中,A.B级检修的开工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电网经营企业审批,在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明确。造成年、季、月度检修计划调整的各方,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电网经营企业下达的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中,C.D级检修和可能影响到电网出力、运行方式及重要用户用电(热)的辅助设备的检修,其开工时间可在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确认。

  3、电网经营企业应根据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于每季最后一个月10日前下达下一季度的机组检修计划:于每月20日前下达下一个月度的机组检修计划。

  4、在不影响电网调度和事故备用的前提下,经电网经营企业批准,发电企业可利用节假日及电网负荷低谷时间进行D级检修。

  5、检修施工开始后,若因故需要增加停用时间,发电企业应于机组计划停用时间过半前,向电网经营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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