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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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治疗白癜风常用的药物如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白癜风时,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白癜风病情,合理选择皮质激素种类和用药的方式,正确使用方法和掌握用药剂量、疗程等,常能收到较好的疗效,并能减轻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皮质类固醇激素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核分裂、抑制中性粒细胞释放超氧阴离子和H2O2、增强组织的抗氧化能力等作用,系统或局部应用可减轻或抑制白癜风的免疫炎症反应,降低自身抗体对黑素细胞的免疫损伤作用,使白癜风皮损中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及朗格汉斯细胞的数量减少,缓解自身免疫对黑素细胞持久的损伤作用。而且皮质类固醇激素能影响黑素细胞的生物学特性,可以直接促进黑素细胞增殖和黑素合成,使外毛根鞘黑素细胞储库中无色素功能的黑素细胞增殖分化成具有合成黑素功能的黑素细胞,并促其向表皮移行,从而起到控制病情和使白斑复色的作用,是目前治疗白癜风的一线药物。

一般系统应用皮质激素适用病情处于进展期和应用PUVA收效甚微的泛发型白癜风,多采用小剂量中、长效皮质激素晨间顿服的方法控制病情,中等剂量皮质激素分次服药的方法用于使白斑复色,2~3个月为一个疗程,若用药2个月后无效或收效甚微,则考虑停药或改用其他复色疗法。停药前应逐渐减少皮质激素用量,一般每2~3周减量一次,每次减量为减量前用药量的10%~20%。骤然停药或减量过快会导致病情加剧和某些病症复发,总疗程多为半年。临床多不单独系统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白癜风,常与紫外线疗法、外用制剂、中医中药等联合应用,以减少皮质激素用量和减轻其副作用,增强疗效。

局部外用皮质激素用于白斑面积不超过体表面积2%的局限型、散发型和节段型白癜风,尤其适用于白屏风儿童患者,开始1~2个月应用强效类皮质激素,以后根据皮损反应情况逐渐减少用药量或改为中、弱效类皮质激素,总疗程6~9个月。大面积长期应用同样会产生与系统应用一样的副作用,骤然停药或减量过快也会导致病势加重或某些病症复发。

总之,临床上使用皮质激素治疗白癜风时应掌握该药是不是有并发症,对激素敏感的病人,要选择其他药物,患者也应听从医生对治疗的具体指导,使用适合自己病情的药物,避免盲目使用皮质激素或自行调整剂量,以保证皮质激素在尽量减少用量的前提下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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