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县药物防治鱼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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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指导示范户池塘高产养殖,现进入鱼类的生长旺季,往往也是鱼病的流行季节,我们一方面要想主设法提高鱼的生长速度,另一方面也要切实抓好鱼病防治工作,提高成活率,但是许多渔民在防治病的过程中,忽视了一些细节,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鱼塘平均水深不到80cm,水漫在30摄氏度以上,防治鱼病要慎用全池泼洒,稍有不当即会引起死鱼,因为在化学反应中,漫度每上升10摄氏度,药物毒性会增加2—3倍。

2、药物一定要充分溶解过虑,尤其是一些不易溶解的药物,如漂白粉、生石灰等,在溶解时要反复多拌,促进溶解。

3、施药时间要避开中午阳光直射时间,宜在下午4—5时进行,同时要选择天气晴朗日泼洒,如下雨、天气闷热、旱晨有雾时均不宜泼洒。

4、鱼在浮头和刚浮头结束时,不应全池泼洒施药,否则会引起鱼的大批死亡。

5、泼洒药物不能同时投喂饲料,最好先喂食,后施药,以免影响鱼类摄食。

6、施药要从上风向下风均匀泼洒,同时要注意到时边到角,以免造成某些区域杀菌灭虫不彻底,影响疗效。

7、鱼病治疗期间,要注意勤检查,观查鱼病的变化情况和鱼的活动情况,如发现鱼的活动异常,要及时加注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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