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技术指导员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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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鱼,近日景东县渔业技术人员到锦屏镇景范村渔业养殖示范区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宣传规范用药知识,发放规范用药技术资料:

一、科学、合理用药

1、生产者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的要求或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不能盲目用药。

2、生产者应当填写《用药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病害诊断、使用药品名称、用药时间、剂量、效果等,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3、对症用药,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适时预防鱼病,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疾病的影响。在发生病情时根据病因和症状进行对症下药是减少用药、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切不可滥用药物。

二、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

水产品上市前要注意之前使用的药物说明书中规定的休药期。药物进入动物体内,一般要经过吸收、代谢、排泄等过程,不会立即从体内消失,药物或代谢产品以储存的方式保留在组织器官中,具有较高的浓度。可以对人产生影响。经过休药期,残留在动物体内的药物可被分解或完全消失或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浓度。

三、正确选用鱼药

在购买鱼药时,生产者要选择购买品牌产品,检查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防止假、劣鱼药。

1、消毒剂的种类很多,使用时应注意选择。二氯、三氯对水体中的藻类杀伤力强,用量大或两次以上使用会使水质清廋,二氧化氯和碘制剂应用面广,禁忌少。同一水体的消毒应注意交替使用不同的种类。

2、一般优先选用中草药预防细菌性疾病及寄生虫类疾病。而当疾病发生后,应选用西药与中药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疗。

3、内服抗菌类药物应交替使用,避免因重复使用产生抗药性而影响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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