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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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面积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数,用人/平方公里来表示。在面积相同的两块地面上,居住的人数多少,一般是不相同的。人口密度能从数量上反映人口分布的地区差异,是反映某一区域范围内居住人口疏密程度的指标。人口密度这个术语,只是在一定地域内(大至全球、一洲、一国,小至一个区域)人口分布的平均的抽象计量,实际上地域内各部分人口分布的疏密还是有差异的。以中国为例,陆地总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据1982年普查统计,包括台湾省在内总人口为103188万人;据1987年1%抽样调查统计,总人口(不包括台湾省)为107233万人。以总面积除总人口,得出全国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公里1982年为107人;1987年为112人(不包括台湾省)。而苏联1987年底全国人口为28450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6.7人。可见 1987年中国的人口密度为苏联的6.7倍。但任何面积较大的国家,其国内各地的自然、历史和经济情况不同,各地的人口密度也有差异。例如中国人口最稠密的江苏省,1987年人口平均密度达每平方公里615人;人口最稀疏的西藏自治区,1986年人口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1.7人。再就中国东南部和西北部相比较来说,西北部包括内蒙古、新疆和青海、西藏 4省区,面积共占全国总面积的一半,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4%,人口平均密度仅每平方公里7.63人。东南部包括中国的其他26个省、市和自治区,面积也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一半,人口却占全国总人口的96%,人口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98.25人。两部分人口密度差异悬殊。(见彩图)

图

1792年德国哲学家A.F.比兴在阐述欧洲政治分区时,首先把人口密度作为地理概念加以分析。现代人口统计学家和地理学家提出的人口密度的标准很多,例如:

(1)自然密度,即每单位区域的人口数;

(2)经济密度,把人口规模与生产能力联系起来;

(3)生理密度,指人口与可耕地的比例;

(4)农业密度,指农民与农田总数之比,它反映出农业的效益;

(5)比较密度,将人口与土地面积的产量联系起来;

(6)社会密度,将交通方式与人口密度结合,以说明社会相互作用的强度。

人口密度的研究,对于人文地理学的人口、城市、经济、商业、交通、社会、政治等方面的研究均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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