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计算

为防洪治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桥涵建筑等工程或非工程措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用,提供水文数据的各种水文分析和计算的总称。其主要任务是,估算工程在施工和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水文设计特征值及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

概述

不同工程要求估算的水文设计特征值不尽相同。桥梁工程要求估算所在河段可能出现的设计最高水位和最大流量,以便合理决定桥梁的高程和跨度;防洪工程为权衡下游和自身的安全、经济和风险,要求估算工程未来运行时期可能遇到的各种稀遇的洪水;灌溉、发电、供水、航运等工程需要知道所在河流可能提供的水量和水能蕴藏量,以确定灌溉面积、发电量、城市或工矿企业供水量和航运发展规模。工程的运行时期可长达几十至几百年,不可能象水文预报那样给出该时期内某一水文特征值出现的具体时间和大小,而是用水文统计的方法,估算在该时期中可能出现的某一设计标准的水文特征值。

一般说,运用水文统计方法所依据的样本很少,抽样误差较大,往往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因此,不能单纯根据工程所在地点的水文资料进行计算,还必须对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进行充分的合理性分析,才能较可靠地求得工程所在地的设计水文数据。因此,也常称水文计算为水文分析与计算。

计算的基本内容

设计年径流计算 指在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中,估算通过河流某一指定断面符合设计标准的全年和各时段的径流量及其月旬分配。计算的具体要求视工程的特性而异。对年调节水库,需要计算符合某一设计标准的河川年来水量及其年内月旬分配;对多年调节水库,还需计算径流的年际变化;对某些无调节性能的水电站和引水、供水、航运工程,要求计算在多年中超过某一流量的出现日数占总日数的百分数。

设计洪水计算

指在防洪规划或防洪工程设计中计算符合某一地点指定的防洪设计标准的洪水数值。计算主要内容包括:

(1)各种设计标准的年最大设计洪峰流量和不同时段设计洪量;

(2)符合设计要求的洪水过程线;

(3)当梯级水库或单一水库下游有防洪要求时,拟定一种或几种满足设计要求的设计洪水的地区组成;

(4)年内不同时期(如某些月份、或丰水期、枯水期和施工期等)的设计洪水。

设计暴雨计算

在由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和涝水时,需要先推求与设计洪水相应的设计暴雨,再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和涝水。计算的主要内容有:

(1)各种历时的设计地点的雨量或流域平均面雨量;

(2)它们的时程分配和地区分布;

(3)大型工程和重要的中小型工程,还要求估算指定流域的可能最大暴雨,供推算可能最大洪水之用。

设计固体径流计算

固体径流主要指水流挟带的泥沙。在河流上建筑蓄水和引水工程,需要估算工程运用时期河流输沙量及其对工程的影响。计算主要内容有:确定某一设计标准的各年输沙量及其年内分配,以估计水库库容减少情况和工程寿命;估算水库和它的上下游河道冲淤变化,为水工建筑物布设和水库运用方式的确定提供依据。例如,通过合理布设排沙底孔和规定水库运用方式,有助于利用异重流排沙(见河流泥沙、水库淤积)。

其他水文计算

主要有:对北方结冰河流,要估算水工建筑物施工和运行时期可能出现的河流冰情;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工程,要估算工程运行时期内的水质状况;在潮水河中修建水工建筑物时,要推求设计最高、最低潮水位和潮型;在农业规划和灌溉工程设计中;要估算某一地区的蒸发量;在地下水资源利用规划中,要估算地下水可利用量及埋藏状况等;在所有与水文有关的规划和设计工作中,都必须预估人类活动对未来水文情势的影响,因为人类活动是决定工程在未来是否正常发挥预期效益的重要因素。

计算的基本方法

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水文现象的随机性质,应用概率论、数理统计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实测水文资料的统计分析,估算指定设计频率的水文特征值。在实际计算(或称频率分析)中,水文资料条件大致有两种情况,即有较长实测水文资料和短缺实测水文资料。

在有较长实测水文资料时,可直接用频率分析方法按以下步骤计算:

(1)收集、整理、考证所需的基本水文资料,分析水文资料系列的代表性;

(2)对水文资料系列进行频率分析;

(3)由频率分析求出符合设计标准的水文特征值;

(4)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时空分布作为典型,按设计值放大或缩小,求得设计条件下的水文特征值的时空分布;

(5)计算成果合理性分析论证。

在短缺实测水文资料时,主要依据水文现象之间的某些客观联系,再按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法,常用方法有:

(1)相关分析法。根据水文现象之间的相关关系,利用观测系列较长的水文资料,以延长观测系列较短的水文资料。例如根据降雨与径流关系,通过观测系列较长的降雨资料,延长径流量资料,然后按有资料情况下的水文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等值线图法。各种水文等值线图表示该水文特征值及其统计参数在地区上的分布规律。一般先根据观测历史较长的测站的资料,绘制这些水文等值线图,然后通过内插,求得指定地点的水文设计数据。

(3)经验公式法。先建立需要计算的水文特征值与其他水文特征值、某些地理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以推求工程设计所需要的设计水文特征值。

(4)水文比拟法。即在流域水文气象条件和下垫面情况基本近似的前提下,把有水文资料的流域的水文特征值、统计参数或典型时空分布直接(或作适当修正后)移用到无资料的流域作为设计依据。

(5)水文调查法。例如调查无资料地区的历史暴雨洪水情况,作为设计依据等。上述两种水文资料条件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而且相对于频率分析的要求现有资料的年限长度还不足。所以即使在有较长的实测水文资料条件下,也要广泛运用后者的各种方法,进行分析论证。

参考书目
  1. 刘光文:《水文分析与计算》,中国工业出版社,北京,1962。
  2. 华东水利学院主编:《水工设计手册》,第 2卷,水利电力出版社,北京,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