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静态过程

热力学系统在变化时经历的一种理想过程。准静态过程中的每一中间状态都处于平衡态。任何过程进行时必然破坏原来的平衡,使系统处于非平衡态。要使系统达到新的平衡态需要一定的时间,称为弛豫时间。这个时间的长短由促成平衡的过程性质决定。例如在气体中压强趋于平衡是分子碰撞、互相交换动量的结果,弛豫时间约为10-16秒;而气体中浓度的均匀化需要分子作大距离的位移,弛豫时间可延长至几分钟。若过程进行的时间与弛豫时间比很长时,它的每一个中间态都非常接近平衡态;当过程进行得无限缓慢时,其中间状态便无限接近平衡态。因此,准静态过程是实际过程的极限,这种极限情况虽然不可能完全实现,但可以无限接近。凡是同弛豫时间相比进行得足够缓慢的过程,都可以当作准静态过程来处理。 例如转速n=1500转/分的四冲程内燃机的整个压缩冲程的时间为2×10-2 秒,与压强的弛豫时间相比,可认为这一过程进行得足够缓慢,因而可以近似地将它当作准静态过程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