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

个人智力水平的数量化指标。20世纪初德国心理学家W.斯特恩最早提出:通过测验得到的儿童的心理年龄(MA)除以他的实足年龄(CA)所得商数,可以表示儿童的聪明程度。1916年L.M.特曼在修订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时,称之为智力商数,简称智商。通常以其英文缩写IQ为符号,被世界各地广泛采用,用公式表现为:IQ=MA/CA×100%。若心理年龄与实足年龄相等,智商为100,表示中等智力水平,其值越高表示儿童越聪明。这种用比率方法求得的智商,在日后的发展中也称比率智商(IQR),目前已不多用。

50年代后期,鉴于心理发展的速度先快后慢,计算心理年龄的方法相当困难,也缺乏科学性,美国心理学家D.韦克斯勒又提出依据统计学原理,用离差表示智商的方法,也称为离差智商(IQD)。以一个年龄组或团体的平均智商为100,标准差为15或16(在韦克斯勒量表中为15,斯坦福-比奈量表中为16)。离差智商的计算公式为:IQ=100+15ZZ是标准分数,其值等于(X-塣)/SX为测验得分,塣为团体平均分数,S为标准差。一般采用的智商分级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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