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措施水文效应

农业措施对水文过程的影响。农业措施包括:

(1)农业土地利用,如开荒耕作和放牧、作物种植等;

(2)农业改良措施,如农田基本建设、农田灌溉等;

(3)水土保持措施,如荒山植树造林、修建梯田、等高耕作、修水平沟、鱼鳞坑等;

(4)土壤施肥和农药施用,如化肥、杀虫剂和除草剂的施用等。农业措施对水文过程的影响范围广、变化缓慢,是水文效应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农业措施影响水文过程,主要是通过改变径流的产流、汇流条件及蒸发和下渗的条件而反映的(见土壤水)。农业措施水文效应的性质和大小,因农业措施的不同而异。如不同的作物有不同的蒸腾量,需水量差别也很大;不同的作物布局和耕作制度具有不同的耗水量,垦荒耕种以及深耕、土壤保墒措施等都能改变土壤的下渗能力;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有防止水土流失、增加降水下渗的作用;修筑梯田还会改变坡面汇流条件,延缓汇流过程等。但水土保持措施的水文效应取决于措施的设计标准,当降雨量超过水土保持标准的情况下便会使措施失去保水保土的功能。从水文效应的大小来看,在设计标准内它与降雨量的大小没有关系,水土保持的效应随降雨量的增加而减小。

农业措施水文效应的研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利用实验流域,布置所需研究的农业措施与无措施的流域作对比;根据水量平衡方程来计算,如建立有灌溉和无灌溉的两组水量平衡方程,联解方程组可得出灌溉对径流、蒸发、下渗等水文要素的影响;通过对实验调查资料的分析,建立水文模型,由模型来计算水文效应。

农业措施水文效应的研究对于农业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有效利用农业水资源,以及灌区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均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