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高棠(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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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霸县人,早在清华大学读书时就参加了中国的革命斗争。他长期从事青年运动工作,1949~1953年曾先后担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在此期间,积极从事体育工作。1949年10月,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他被选为副主席。1952年7月,他担任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长参加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15届奥林匹克运动会。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贺龙兼任主任,荣高棠为秘书长。1954年,荣高棠被任命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他协助贺龙具体负责全国体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在制定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体育队伍的建设、开展国际体育交往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迫害。1979年恢复工作,担任国家体委副主任。1981年8月,他被任命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