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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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编剧术语,亦称“紧张”。根据观众看戏时情绪需要得到伸展的心理特点,编剧或导演对剧情作悬而未决和结局难料的安排,以引起观众急欲知其结果的迫切期待心理。它是戏剧创作中使情节引人入胜,维持并不断增强观众兴趣的一种主要手法。

戏剧悬念源自心理学中人们由持续性的疑虑不安而产生的期待心理。在西方编剧理论中最早涉及悬念手法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在中国戏曲理论著作中,虽无悬念一词,但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部格局一章中提出的有关“收煞”的要求,内涵与悬念基本相似,主张,“令人揣摩下文,不知此事如何结果”。

戏剧悬念的构成,主要依靠以下条件:

(1)人物命运中潜伏着危机;

(2)生与死、成功与失败均有可能出现,存在两种命运、两种结局;

(3)发生势均力敌而又必须有结果的冲突;

(4)剧中主要人物的性格、行动能引起观众在感情上的爱憎;

(5)观众对未来事态发展的趋势清楚。合乎逻辑的剧情发展和对人物的强烈爱憎,是构成悬念的两个重要元素。

悬念在剧本中的运用,一般分为两类:

(1)总悬念与小悬念。亦称整体悬念与主要场面中的小紧张格局。总悬念是全剧主要冲突的焦点所在,在剧本开始即要提出,并随着冲突的上升而不断加强,一直到高潮。它是贯串全剧的戏剧性结构的情绪支柱。小悬念则属于剧本的每一个发展段落或主要场面中出现的局部紧张情势,它起着不断丰富和加强总悬念,并在每一幕或每一场结束时,把观众的注意力和兴趣引向下一幕或下一场的作用。

(2)期望式悬念和突发式悬念。期望式悬念建立在对观众不保密的基础上,它是在观众对人物命运和事态发展有一定预感和了解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期待;突发式悬念则主要依靠对观众保密,通过使观众大吃一惊来加强戏剧效果,是剧情发展过程中出乎观众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的复杂情况和险要转折,亦称吃惊或惊奇。

在实际创作中,不同风格类型的剧本,对这两种悬念的运用也各不相同。侧重于性格描写的,多用期望式悬念;情节戏剧更多地采用突发式悬念。在实际运用中,二者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作者总是通过期望式悬念维持观众的情绪,又通过突发式悬念造成戏剧情节和观众情绪上的跌宕,从而进一步加强冲突的紧张性。

悬念的形成、保持和加强,还需要依靠“抑制”和“拖延”的艺术手法,有的剧作理论也称之为“延宕”或“缓解”。它指在尖锐的冲突和紧张的剧情进展中,作者利用矛盾诸方各种条件和因素,以副线上的某一情节或穿插性场面,使冲突和戏剧情势受到抑制或干扰,出现暂时的表面的缓和,实际上却更加强了冲突的尖锐性和情节的紧张性,加强了观众的期待心理。延宕手法的另一种方式,是在冲突的紧张时刻突然落幕,造成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悬念和间隔,从而大大加强了艺术效果。

悬念和延宕交替进行的格式,与观众看戏时的精神忍受限度有关,始终不懈的紧张,只会使观众感到疲惫,暂时的缓解,是调节情绪,为进一步紧张作精力上的准备。

社会生活是复杂的,矛盾的发展受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必然迂回曲折有进有退,也必然会产生想不到的变化。要懂得如何在戏里安排悬念,首先必须熟悉生活中事物发展的规律,戏剧悬念的美学价值在于是否符合生活发展规律,符合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