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查,A.d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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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独裁者,政府总理(1932~1968)。1889年4月28日生于维米埃鲁,早年学习神学,毕业后在家乡作神甫。后就读于科英布拉大学法律系。1914年毕业后,留校当教员。1918年任教授。1921年,作为“天主教中心”的右翼代表当选为议员。1926年葡萄牙发生军事政变。由于他写的关于国家经济的文章博得大资产阶级和教会的器重,1928年萨拉查应邀出任财政部长,逐步掌握国家实权。1930年7月建立法西斯政党国民同盟,“同个人主义、社会主义和议会制作斗争”。萨拉查任该党领袖。萨拉查兼任殖民部长期间颁布《殖民地法令》,取消了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有限的自治权利。1932年8月,国民同盟成为全国唯一的合法政党,他就任总理。1933年2月通过了一部墨索里尼式的宪法。同年9月,萨拉查颁布了《国民劳动条例》,在葡萄牙国内建立了法西斯职工会,禁止罢工。1936年5月,萨拉查兼任陆军部长。1936年11月又兼任外交部长。在他掌权的30多年中,在国内推行法西斯独裁统治,对外残酷地剥削和掠夺殖民地特别是镇压安哥拉莫桑比克几内亚比绍民族解放运动。1936~1939年西班牙内战时,他承认F.佛朗哥政府,大力支持西班牙佛朗哥反动政权。1968年9月病重离职。1970年7月27日在里斯本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