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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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书院建筑。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下现湖南大学校园内。宋太祖开宝九年(976),潭州太守朱洞正式创设书院,宋真宗于大中祥符八年(1015)赐书“岳麓书院”门额,正式命名。为南宋四大书院之一。南宋绍兴初年以后多次毁于兵火,清康熙七年(1668)巡抚周台南重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改书院为湖南高等学堂。民国元年(1912) 设高等师范学校于此。民国七年(1918)湖南省立高等工业专门学校迁设于书院旧址。民国十四年(1925),工业专门学校与法政、商业专门学校合并改为湖南大学。该书院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一定地位。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书院现存建筑为清代所建,分为讲学、藏书和供礼三部分,占地面积 2万平方米。是一座二进的庭院式砖木结构建筑,左右对称,主体突出。前院为讲学的地方,筑有山门、讲堂、湘水校经堂。山门为五间硬山出三山屏风墙,为南方将军门式;讲堂为五间单层歇山琉璃脊建筑,内四界前后出双步,外接卷棚,两边及后檐砖墙承重,内嵌朱熹手迹“忠孝”、“廉节”;讲堂左边的湘水校经堂为五间二层硬山。大门至讲堂中间为庭院,两侧为东西斋,现存的丰学、教学二斋为抗日战争胜利后重建。

后院为藏书部分,建有御书楼。后院左侧有四箴亭、濂溪祠、六君子堂、崇道祠、船山祠等建筑,均为三间硬山,分别祀程颐、程灏、周敦颐王夫之等历代诸贤。书院左侧为文庙,现存大成门、大成殿和东西庑为抗战后重建,但布局基本保留清代规制。石构和前面照壁为清代遗物。院内保存历代碑刻73块,其中有麓山寺碑,约1400余字,记载麓山寺兴建始末,为唐开元十八年(730)文学家兼大书法家李邕撰文并书,是湖南目前最早的碑刻之一。另外还有明清两代有关书院、学规、法帖等碑刻。

1981~1986年国家有关单位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拨款,对书院进行全面维修,恢复了清代时期的规模,同时保存了清代庭院式的建筑风格。现书院内设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研究所,负责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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