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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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它综合了音乐、诗歌、戏剧、绘画、杂技等而逐渐成为独立的艺术。舞蹈的起源比其他许多艺术门类都早,但把它当作一门科学去进行独立研究,还是现代舞蹈史上的事情。舞蹈,从名称到定义历来都是不大统一的,欧洲人称之为dance(跳舞),日本人称之为“舞踊”;中国过去在历史上,巫、舞、武三字都含有舞蹈的意思,乐字有时也是舞蹈的代词。对于舞蹈本质的解释,古今中外的学者也各有不同,柏拉图说它是“以手势讲话的艺术”;亚里士多德说它是“借姿态的节奏来模仿人的各种性格、感受和行动”;近代学者又不一样,日本舞蹈家石井谟说:“决定舞蹈本质的是动律”,美国艺术理论家苏珊·朗格说:“舞蹈是动态形象”,等等。我们认为,舞蹈,按其本质是人体动作的艺术。从广义上说,凡借着人体有组织有规律的运动来抒发感情的,都可称之为舞蹈。但作为一种舞台表演的舞蹈艺术,则是通过作者对自然或社会的观察、体验和分析,并以精练的典型的动作,构成鲜明的舞蹈艺术形象,反映生活中的人和事、思想和感情。

舞蹈以人的动作为介体,而动作则来源于人们高度激动的感情,如《毛诗》序所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于这种特殊性,舞蹈就必然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舞蹈包含有舞蹈表情、舞蹈节奏和舞蹈构图三个基本要素。节奏是舞蹈动作的时间因素,构图是舞蹈表演者的表情和节奏的变化构成的,含有空间因素;造型性舞蹈表情是通过舞蹈家创造的人物形象表达人的情感和思想,所以它不同于一般自然状态下的情绪,亦不只限于面部表情,而主要是通过“力度”、“速度”和“幅度”去体现。这些对比的形式和舞蹈的节奏,结合着表情构成了舞蹈上动的构图。通过动的构图,表达了人物形象特定的思想感情,创造出各种美的舞蹈想象空间。因此,舞蹈这三要素的互相结合,互相作用,形成了舞蹈艺术独特的表现形式。舞蹈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但在不同的舞蹈形式中却有不同的侧重。一般自娱性舞蹈多侧重于节奏,而舞台表演的舞蹈则是三者结合起来,密切不可分的。

舞蹈是一门综合艺术,它不仅包含着音乐和诗歌,还包含着造型艺术。舞蹈表演者的身体就是活的雕塑,身体上的衣饰是加强人物个性的陪衬。在审美特性上,舞蹈不仅能给人以美感,而且还能创造出一种特殊气氛,从动作姿态的构成中使人辨出我们社会生活中各种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东西,甚至诱发人联想到它的特定时间和地点,好的舞蹈能使人在视觉上、听觉上以至精神上得到满足。

舞蹈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上古时代,它就充当原始人们交流思想和感情的工具。它是随着人类生产劳动而产生的。动作和节奏与劳动是密切相关的,不管是哪一种劳动,人的手脚总是要活动的,手用以拍打,脚用以踩踏,在某种动作连续重复过程中,就产生有规律的节奏,再伴以呼喊或打击石块和木棍,最原始的舞蹈就出现了。

在人类原始部落里,舞蹈具有全社会性,在他们组织散漫和生活不安定的状况下,需要有一种社会感应力使他们团结在一起,舞蹈就是产生这种感应力的重要手段。不论是狩猎还是战争,都是整个部落一起行动,所以原始舞蹈总是集体性的。部落为了有个共同标志,这就出现了图腾。图腾不仅作为部落区别的标志,同时亦是一种最原始的宗教信仰。每逢祷告或庆贺,都对着图腾跳舞,这叫图腾舞蹈。图腾舞蹈在世界各地原始民族中都是一样存在的。北美洲印第安部落跳的野牛舞,他们迷信野牛和自己部族有血缘关系,跳这种舞野牛就会出现并让他们狩猎;澳洲土人跳他们的图腾蛇舞时,舞者纹脸纹身,作为对自己部落祖先的纪念。龙和凤是中国古代民族的图腾。由于各个部族互相归并,一个图腾已经不能代表整个部落联盟的共同祖先,于是把几种图腾特征,如以鹿的角、蛇的身、鱼的鳞、鹰的爪综合成龙的形象,以孔雀、山鸡等特征综合成凤的形象,用它们代表最高统治者一姓的祖先,作为“帝德”与“天威”的标记。后来才把龙和凤当作中华民族发祥和文化肇端的象征。

原始社会解体,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从此,图腾崇拜开始和巫术迷信相结合。因而就产生了巫舞。图腾崇拜和巫术虽然都是原始宗教信仰,但两者性质不同,活动形式也不相同。图腾是原始人类崇拜的偶像,而巫师则是作为人与神之间的桥梁;图腾舞蹈是社会性的集体舞蹈,而巫舞则是巫师的表演。在巫术中,歌和舞被利用为巫术的手段,制造出一种神秘的气氛,以保证巫术的成功。从舞蹈发展的角度上看,巫舞比原始的图腾舞蹈前进了一大步,它从比较粗糙的集体舞蹈转向专业的、个人的舞蹈表演,而且还表现出神话中的人物和故事。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巫舞十分盛行,规模宏大,形式和内容都相当丰富。

奴隶社会末期,巫舞逐渐向娱君娱神的方向发展。男巫已开始改为女巫。从此巫就失去了原来受崇拜的地位。到了封建社会,宫廷舞蹈大规模地发展,分为祭祀性质的乐舞和宴饮助兴的乐舞。中国的汉魏和隋唐时代,是宫廷舞蹈发展的两个高峰。宫廷内设有专门管理收集乐舞的乐府、太常寺、梨园等机构,训练和培养宫廷乐舞演员和乐员。唐玄宗和南唐李后主等皇帝还亲自参加编制乐舞。东方国家如印度、日本、朝鲜等,同样也有专供皇室享用的乐舞和舞伎。在欧洲,古希腊、罗马的宫廷舞蹈原来也是很兴盛的,自西罗马灭亡后,整个欧洲为教权所统治,娱乐性舞蹈被中世纪教会认为是不道德的而加以禁止,但带有世俗性质的民间舞蹈仍独立于宗教舞蹈之外而发展,直到文艺复兴以后,宫廷舞蹈才重新恢复。

西方17世纪后的宫廷舞蹈,是以社交性质为主的娱乐舞蹈,皇帝也一样参加跳舞。这种舞蹈是向民间吸收了若干种舞蹈形式,由舞师加以改造和传授,以适应宫廷中的社交仪式,这是西方社交舞蹈的起源。

芭蕾是从欧洲宫廷舞蹈发展而来的,首先是属于宫廷中专有的表演,后来转移到剧场中去演出。它制订出一整套技术规范和要求,所以称之为古典芭蕾。古典芭蕾是表演性舞蹈中技巧要求最高和最讲究形式规范的舞蹈,它传播面很广。20世纪初,现代舞在西方兴起,这种舞蹈形式最初是受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产生的,后来又在现代主义的思想影响下产生出许多舞蹈派别。它总的倾向是反对传统的艺术观念,提倡创新、自由,建立了一套它们自己的表演体系和理论体系。现代舞在德国、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较为流行。

在舞蹈发展史上,民间舞蹈常常被人忽视,其实只有民间舞蹈才是舞蹈发展的主流。民间舞蹈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它是一条永远不会枯竭的舞蹈源泉。历代统治者都懂得向民间舞蹈吸取营养,但他们又千方百计去禁止民间舞蹈的活动。民间舞蹈源远流长,它并不因为被禁止而停止发展,也不因为被宫廷吸收而改变其固有的乡土特色,它始终是以绚丽多姿的风貌在民间广泛流传。

从舞蹈的起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舞蹈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产生什么样的舞蹈,但反过来它又作用于社会,又能反映社会生活。舞蹈史虽然是舞蹈本身的历史,但它却是社会文化发展史当中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各个历史时期的舞蹈状况,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窥见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伦理、哲学以至宗教和风俗等各个方面。这种反映,就是舞蹈所具有的认识功能。通过舞蹈,可以了解和认识社会的心理特征、精神风貌以及社会的各个侧面。中国古代思想家常常以某个朝代的乐舞风气去评价它的兴亡盛衰就是这个道理。

审美亦是舞蹈的一个重要功能。舞蹈的审美作用体现在舞蹈的节奏、表情和构图给人以美感和在舞蹈过程中所获得的身心愉悦。它不仅感染着观者的感情,也鼓舞着舞者本人的情绪,在舞者与舞者之间的情绪互相影响下,从强烈的节奏感中获得更大的精神满足。原始人之所以不能自制地陶醉于狂热的跳舞之中就是这个原因。但舞蹈的审美功能并不是孤立地单独存在,而是结合着一种动机,或一种感情去为某种目的服务。所以舞蹈的审美功能,往往不是和娱乐功能结合在一起便是和教育功能结合在一起的。

舞蹈的教育功能,是舞蹈的意义所在,通过舞蹈的审美教育,在道德品质和思想情操上给人以影响。但它不是以某种抽象的道德原则进行说教,而是把道德准则通过审美功能体现出来,使人从情感上受到感染,发自内心地体验到这一原则的崇高性,把它变为自己内在的心理欲求。过去历史上一些有见识的统治者也重视舞蹈教育,原因就是他们也懂得舞蹈具有教育功能这一特征。如中国古时周代,“设乐师掌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凡舞,有兌舞,有羽舞,有皇舞,……”(《周礼·春官》)其目的就是利用舞蹈的审美功能,潜移默化地把一整套封建道德礼教观念,输入贵族子弟的思想情感之中。

从美学的角度上说,舞蹈的这三种功能,就是真、善、美这三方面的作用。认识功能是真,教育功能是善,审美功能是美。但三者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辩证统一。在正常的情况下,舞蹈艺术总是作为真善美的统一整体来对人和社会发生作用的。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所以它拥有丰富的舞蹈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民族舞蹈传统。

中国共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丰富多彩的民间舞蹈。由于各民族的地方特点不同,风俗习惯不同,舞蹈形式就更加瑰丽多彩了。这些形式多反映当地的劳动生产和与人民生活戚戚相关的故事和喜、怒、爱、憎的思想感情。所以民间舞蹈是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

祭祀舞蹈亦属于民间舞蹈,但性质和风俗舞蹈有所不同。祭祀舞蹈多是结合着宗教迷信活动和纪念祭祀仪式进行的,如喇嘛教寺庙中的敬神活动“跳神”,民间辟邪驱鬼的“跳钟馗”和戴面具的傩舞等,是属于宗教或迷信性质的祭祀舞蹈;在山东孔子的故乡曲阜县举行祭孔仪式的舞蹈,则是古代封建祭祀舞蹈的遗制。

中国各民族的民间舞蹈遗产虽然十分丰富,但各个民族的舞蹈发展是不平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视各民族的民间舞蹈的收集和整理,不分雅俗,推陈出新,因此大量民间舞蹈都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为世界人民所瞩目。

在继承和发展民族艺术传统的基础上,中国舞蹈工作者从各种有文字记载的,非文字的、历史的和现存的古代舞蹈资料中去发掘,并通过多种渠道去探索中国古典舞蹈的形式。一种是从戏曲舞蹈的基础上去作系统的整理。中国的歌舞艺术自宋元以来,一部分已和戏剧艺术合流,成为一种诗、歌、舞、剧的综合形式,称为戏曲。其中既含有一些宫廷舞蹈成分,亦根据表现剧情和塑造人物需要,创造出各种类型的动作程式。古典舞蹈工作者从戏曲艺术中将舞蹈分解出来,又按舞蹈艺术规律进行科学归纳,在实验中取得不少成绩,既创作出有别于戏曲的古典舞剧,也建立了一套不同于戏曲的舞蹈技术训练方法。另一种是从中国古曲、诗画中去探索中国古典舞蹈。古曲虽然看不见舞蹈形象,但根据中国古代的乐与舞在节奏上的共性。诗、画、舞在风格上的接近,使古典舞蹈的形象在这个基础上产生。还有一种渠道是从历史舞蹈形象资料上探索、建立中国古典舞蹈形式。舞蹈工作者通过对历代的文史资料、雕刻、壁画等形象资料进行研究整理,从这些静态形象去探索中国古典舞蹈,亦取得不少成果,并创作出有代表性的舞蹈。

新舞蹈是中国近现代所产生的一种新的舞蹈形式。20世纪20年代以后,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中国开始出现以反映现实生活为特征的新舞蹈艺术。抗日战争前后,一些从国外留学回来的舞蹈家,他们投身于抗日战争,把舞蹈艺术与抗日宣传相结合,创作出一批在当时广泛流行的舞蹈作品。与此同时,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和工农红军、解放军中也掀起了以舞蹈形式宣传群众的热潮。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联系群众,又创作出反映中国人民斗争生活的新舞蹈。由此开创的一条以表现现实生活为主的新舞蹈艺术道路,一直在国内产生着较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反映现实生活的舞蹈更有条件发展,新一代的舞蹈工作者继往开来,发扬这一新舞蹈创作传统,以更广泛的题材去反映社会主义的现实生活和成就。

对外国民族民间舞蹈及各流派的芭蕾、现代舞等舞蹈形式的学习和上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了较大发展。随着对外文化交流,各国有代表性的、以及各种流派的舞蹈专家和团体频频来中国作友好访问和演出。中国亦不断地派出舞蹈家和舞蹈团体到世界各国演出,在学术上和舞蹈作品上都起到互相学习和互相交流的作用。1954年创办了北京舞蹈学校,先后培养了一批有作为的中国古典舞蹈、 民间舞蹈、 芭蕾演员和编导,现在中国的芭蕾水平已开始进入世界先进行列。1962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倡仪下又成立了一个专门上演和介绍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国歌舞的东方歌舞团,该团在国内外演出获得很高声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制订了一系列正确的文艺政策。实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以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中国的舞蹈事业比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形势都要好。由于国家对舞蹈事业的重视,1949年就成立了中国舞蹈工作者协会(1979年改称为中国舞蹈家协会),有计划地把中国舞蹈事业纳入国家文化事业计划。30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举办各种类型的舞蹈比赛和会演,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节目和演员。从事舞蹈理论研究的队伍亦逐渐巩固和壮大,在舞蹈史学、美学、民俗学以及舞蹈教学、表演、编导等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出版了许多专业性的舞蹈书刊。中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先后成立了舞蹈家分会,一支较大的舞蹈骨干队伍已在全国范围形成。中国人民解放军亦有一支强大的舞蹈艺术队伍。中国的舞蹈事业正是方兴未艾,处于一个迅速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