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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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吉林、黑龙江等省蒙古族聚居地区的民间舞蹈。蒙古民族的舞蹈文化与他们的狩猎、游牧生活有密切联系。蒙古民族祖先的原始舞蹈形态,在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凿刻的阴山崖画、乌兰察布崖画中,有着生动真实的表现。在古代,蒙古族还有很多模仿凶猛动物的舞蹈,如“白海青”(白鹰)舞、熊舞、狮子舞、鹿舞等。这些舞蹈作为独立的形式,大都失传,但在萨满舞中仍有反映。

蒙古族图腾多是凶猛的飞禽走兽,崇拜白颜色。古代萨满教中的女巫师跳舞时,身穿白色长袍,手持白绸巾翩翩起舞。直至20世纪50年代,蒙古族民间还流行着“安代”(亦称查干额利叶)这一古老的舞蹈形式,其踏地为节的舞蹈特点仍保持着蒙古族古代广泛流行的踏舞特征。1240年成书的《蒙古秘史》记载了在庆典时跳踏舞的热烈场面:“绕蓬松茂树而舞蹈,直踏出……没膝之尘矣。”在元朝的诗歌中也有“齐声才起合,顿足复分曹”、“踏歌尽醉营盘晚”等诗句,是对这种舞蹈的描述。

16世纪以后,喇嘛教和萨满教宗教仪式活动中的舞蹈发展起来。戴着鹿神、牛神等面具的喇嘛教舞蹈“查玛”,程式严谨而规范,具有情节和人物,表现手法多样(见喇嘛教寺庙舞蹈)。萨满教巫师具有职业舞蹈家的特点,在举行萨满教宗教仪式时跳的舞蹈和敲击的鼓点有很高的技巧。有的巫师在表演时,能够在原地旋转数百圈,并弯腰叼鼓;有的同时有几面鼓分别在头、颈、腰等部位舞绕,舞姿多彩,惊险引人(见萨满舞)。

蒙古族是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从事畜牧狩猎生产。由于长期生活在草原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下,自古以来崇拜天地山川和雄鹰图腾,因而形成了蒙古族舞蹈浑厚、含蓄、舒展、豪迈的特点。蒙古族民间舞蹈主要有以下几种:

筷子舞

流行在伊克昭盟地区,由男性艺人在喜庆节日里单人表演。舞者右手执一把筷子,半蹲姿势,边唱民歌,边用筷子敲击手掌、肩部、腰部、腿部,有时旋转敲击地面,节奏由慢渐快。伴奏乐器有三弦、四胡、扬琴、笛子等。伴唱的民歌大都是当地流行的,以娺、嬋拍节奏为多。这种舞蹈情绪热烈欢快,节奏性强。

盅子舞

亦称打盅子,流行于伊克昭盟地区。由男性艺人在节日欢宴时独舞。开始时,艺人席地而坐,左右手各握两个盅子,随着音乐的节奏,每一拍碰击一下盅子,使其发出悦耳的声响。然后舞者起立,双手边碰击盅子边舞,双脚一前一后踏动,形成“手在舞、腰在扭、眼跟手、脚步稳”的典雅优美的舞姿。伴奏乐器有三弦、扬琴、四胡、笛子等。曲调采用当地流行的民歌,如《金盅》、《敖门代来》等,节奏为娺、嬋拍。

安代舞

又称“查干额利叶”(唱白鹰),流行于哲里木盟地区以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黑龙江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等地区。这种舞源于萨满教的巫术活动,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安代舞的基本动作是舞者左手叉腰,右手在胸前上下甩动绸巾,右脚原地踏步,有单甩巾踏地、双甩巾踏地、甩巾踏步等。集体表演时,队形呈圆形,1人领唱,众人相和,载歌载舞。节奏多为娺拍,无乐器伴奏。舞蹈风格热烈奔放、朴实刚健,自娱性很强。1958年后,经过专业工作者的整理、加工将安代舞搬上舞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蒙古族舞蹈得到了飞跃发展,专业舞蹈工作者在继承民族舞蹈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发展了蒙古族舞蹈,改编和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蒙古族舞蹈和舞剧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