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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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景颇族人民盛大的传统节日。又称“总戈”,意为“大伙跳舞”。原本是区域性的带有宗教含义的活动,即为祭祀景颇族过去信仰的天神“木代”鬼而举行的仪式。有的研究者认为,其产生时间可追溯至原始社会时期。 目脑节的时间一般在夏历正月十五以后的第9天,选双日举行,可延续2天、4天或6天。节日期间在目脑广场中央树立高约20米的目脑柱,上绘表示祖先迁徙和创世功绩的花纹,有的纹饰(如蕨菜和蛇纹)同时表示舞蹈行进的路线。柱侧置刀、矛,象征人民强悍刚毅的性格。根据目脑起源于鸟类舞蹈的传说,在柱档两端设木刻犀鸟、孔雀各一只。柱前立活竹高竿,表示生命常青。上方挂有横匾,匾上画有传说是景颇族发源地的喜马拉雅山。两旁搭有高台,意思是放眼远处,展望未来。下放大皮鼓及铓锣等乐器。外层围以竹篱笆,欢庆的人群就围绕这个中心跳舞。先是鼓乐齐奏,接着一队妇女头顶花篮进入会场。这时礼炮齐鸣,欢声四起,来自各地的景颇族,互相赠物敬酒,翩翩起舞。男子多手执长刀或横挎象脚鼓,女子持手绢、纱巾、花扇、树叶等物,在两位头戴孔雀羽帽的老人引导下,应着锣鼓旋律,列队绕场边歌边舞,一般要跳两天两夜。(见彩图)每逢大型目脑,邻县的景颇族和当地其他民族都来参加。

景颇族载歌载舞欢度目脑节 景颇欢度目脑节

历史上,目脑节祭典由山官主持,一般是四、五年举行一次。山官为显示其威望和权势,强使辖区内所有百姓参加祭典,并以村寨为单位奉送祭品。每次祭典杀牛十几头至几十头,耗用粮食数千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渐摈弃目脑节的宗教含义,革除其浪费旧习,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歌舞演出,商业部门增加商品供应,丰富了节日的内容,使其成为当地各民族的新春联欢盛会。

在国外,缅甸的克钦人也有举行目脑盛会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