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之(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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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曲家。1919年1月2日生于香港。原籍福建省晋江县,母亲系台湾籍人。1925~1935 年先后在香港、厦门、泉州等地读小学、中学。1936年春入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从师萧友梅,学习和声学。1936年冬入香港乾德行商行当练习生。1938年8月到延安,进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学习,结业后又继续在高级班从冼星海学习作曲指挥。毕业后留校任教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从延安到张家口,担任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任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工作团团长、中央歌舞团艺术指导、中央民族乐团团长等职。自1954年起,历任中国音乐家协会常务理事、书记处书记、副主席,音协创作委员会主任,《音乐创作》主编等职务。1985年当选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

李焕之自幼爱好民间音乐,热心参加学校的音乐活动。1935年后,即开始创作歌曲,作有《牧羊哀歌》(郭沫若词)、《黄花曲》(蒋光慈词)等。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投入抗日救亡歌咏运动,与蒲风等诗人合作抗日歌曲,作有《厦门自唱》(蒲风词)、《保卫祖国》(克锋词)等。

40~50年代,他共创作了300余首声乐作品。其中较突出的有《青年颂》(合唱,胡乔木诗)、《民国建国进行曲》(又名《胜利进行曲》贺敬之词)、《社会主义好》(希扬词)等。他还为电影《暴风骤雨》、《在长征的道路上》、《鲁迅生平》等配乐,为第2、第4两届全国运动会的大型团体操配乐,写作主题歌合唱曲《红旗颂》、《新长征颂》。为演出冼星海的大合唱《黄河》,他对其总谱进行过多次整理,并为《国歌》等作品编配合唱、钢琴伴奏与管弦乐总谱等。此外,他还与别人合作了一些作品。

几十年来,李焕之根据中国民间及古代音乐的丰富素材,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创造出表现新时代精神而又散发出浓郁的乡土气息的作品,深得国内外人民的喜爱。其代表作有:《生产忙》、《茶山谣》、《八月桂花遍地开》等民歌合唱;琴歌合唱《苏武》与琴歌合唱套曲《胡笳吟》,以及管弦乐《春节组曲》、筝协奏曲《汨罗江幻想曲》、箜篌独奏曲《高山流水》等。

李焕之在合唱指挥、理论著述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诣。在革命战争时期,他曾多次指挥大合唱《黄河》、歌剧《白毛女》的演出。1957年在第 6届世界青年学生和平与友谊联欢节上,他指挥北京青年业余合唱队的演出获得金质奖章。他的文字著述有:《作曲教程》(1984~1985,连载于《解放军歌曲》)、《怎样学习作曲》(人民音乐出版社,1959~1978。修订再版改名为《歌曲创作讲座》)、《音乐创作散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79)、《民族民间音乐散论》(山东文艺出版社,1984)、《论作曲的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