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晖(1891~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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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曲家。湖南湘潭人,生于1891年9月5日。1967年2月15日病逝于上海。1895~1910年在家乡读书,曾广泛接触民间音乐,学习演奏多种民族乐器。1912年在长沙高等师范学校毕业。1913~1919年在北京、长沙先后做机关职员、报刊编辑和学校音乐、文史教员。1916年后曾参加北京大学音乐团(后为音乐研究会)的活动。1920~1927年在上海任中华书局编辑所国语文学部部长和国语专修学校校长,主编《小朋友》周刊,并创办中华歌舞专科学校。1928年组织中华歌舞团,赴南洋一带演出。1929年冬该团改组为明月歌舞团(曾先后改组和更名为联华歌舞班、明月歌剧社)。抗日战争时期,他从湖南辗转到重庆,1940年后任中国电影制片厂编导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在上海电影制片厂工作,并任中国音乐研究所通讯研究员。

黎锦晖在“五四”时期受到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为改革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和推广国语,热心从事儿童歌舞表演曲和儿童歌舞剧的创作。20年代,他一共创作了12部儿童歌舞剧和24首儿童歌舞表演曲。此外,还写了60多首歌曲和若干首舞曲,并编配过一些话剧插曲和民间器乐曲。其儿童歌舞剧和儿童歌舞表演曲的多数作品,程度不同地反映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科学与民主精神。他的儿童歌舞剧《麻雀与小孩》教育孩子们要善良和诚实;《月明之夜》告诉儿童人间要比神仙世界更幸福,反对封建迷信;《小小画家》嘲讽封建教育的腐朽,宣传个性解放、因才施教的思想。他的儿童歌舞表演曲《可怜的秋香》以真挚的感情描写一个孤女的悲苦生活,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贫富不均;《努力》则要人们奋斗向前,“打倒旧的坏的,建设新的好的”。较为成功的作品还有:儿童歌舞剧《葡萄仙子》、《神仙妹妹》、《小羊救母》和儿童歌舞表演曲《好朋友来了》、《三个小宝贝》、《谁和我玩》、《寒衣曲》等。

黎锦晖善于根据儿童心理和情趣来选择题材,构思情节。他的作品,大多是自编剧本和歌词,其语言通俗易懂,音乐简练明快,情节活泼生动,适于儿童接受和歌唱。他还善于运用民间音调,使其作品富有民族风格。其作品有的选用民间歌调及外国歌调改编而成(如《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等);有的根据剧词内容创作曲调,但仍以民间音调为基础,并开始注意通过音乐刻划歌舞剧中的人物形象,以及音乐的朗诵性、戏剧性等问题,如《小小画家》、《最后的胜利》等。他的儿童音乐作品曾广泛流行于全国,活跃了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并对后来的歌舞剧和新歌剧的创作有一定影响。

1929年后,在腐朽的社会风气影响下,黎锦晖的创作曾一度误入歧途,在其为明月歌舞团的商业性演出而写作的不少作品中,发展了迎合市民阶层中低级、庸俗的不健康因素,形成混合着中国城市小调与外国商业性歌舞音乐相结合的所谓黎派歌舞风格。如《毛毛雨》、《特别快车》、《妹妹我爱你》、《桃花江》等(其中不少作品曾用“金玉谷”和明月歌舞团其他成员的名字发表)。这些作品在30年代,曾起过消极作用,当时受到音乐界、文化界许多有识之士的严肃批评。1936年以后,他停止了这一类歌曲的创作,并写过一些宣传抗日救亡的爱国歌曲。1943年曾为郭沫若的话剧《虎符》配乐;建国以后,创作过一些新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