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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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重大暴行之一。又称“南京惨案”。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在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的指挥下,对中国军民进行了长达四十多天的大规模屠杀,杀害了无辜市民和已放下武器的士兵共三十万人以上:据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查证的集体屠杀并毁尸灭迹者,共二十八案,被害人数达十九万多人;日军还普遍地分散进行屠杀,尸体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十五万余具。日军采取的手段极其残忍,除枪击外,还有砍头、剖腹、活埋、火烧、水溺、支解四肢,等等。(见彩图)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40多天屠杀中国人民30余万

日军除疯狂进行大屠杀外,还灭绝人性地奸淫妇女。从幼女到老妇,甚至孕妇都难以幸免,很多妇女在被蹂躏后又惨遭枪杀、刀戳和毁尸。在日军占领南京的一个月中,市内就发生了约两万余起强奸妇女的暴行。此外,日军所到之处,均遭大规模的抢劫,使十室九空。抢劫之后,纵火焚烧,巨火浓烟,笼罩全城,全市被烧毁的房屋达三分之一以上。

抗日战争胜利后,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的血腥暴行得到了清算,松井石根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以绞刑,谷寿夫被引渡给中国政府处死。为了纪念这场震惊世界的惨案,1985年,南京人民在当年日军集体屠杀中国人的现场遗址之一的江东门建立了一座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并在展厅陈列了大量的资料、文献、图表、照片和实物,揭示了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杀、烧、淫、掠的种种暴行。此外,还在其他屠杀现场如燕子矶、草鞋峡、中山码头、汉中门等遗址及遇难同胞尸骨丛葬地中华门外等处,建立了十五块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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