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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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种文献分类法对文献的学科性质及其他具有检索意义的特征进行分析、归纳,确定所属类目和给出分类号,用以揭示和组织文献及编制目录索引的工作。文献分类工作要求辨类清楚、归类正确和前后一致。

文献分类准备工作包括:综合考虑某一图书馆的性质、任务、规模和用户等因素或考虑某一文献检索工具收录学科范围及文献类型等因素,选用或制定一部文献分类法(表),并确定各类的详略程度,规定交替类目的使用方法,增补新类目,删除不必要的类目,此外还要制定出分类规则。

图书馆文献分类工作的程序是:

(1)查重。为避免对同一种文献的重复分类及克服同书异号现象,须据公务目录查明该文献是第一次入藏,还是已经整理过的复本如属前者,应根据文献的内容性质、形式体裁和读者用途等进行分类;如属后者,则不再进行分类,只要抄录分类号和编制索书号,经审核后再作技术加工即可。

(2)辨类。通过审阅题名、研究内容提要、检阅目次、阅读序跋,必要时浏览整部文献或利用参考工具书等方法,对文献的内容性质、形式体裁和读者用途等进行分析,并与文献分类表中的类目进行相符性比较,确定文献应分入的类别。

(3)归类。当文献学科性质确定后,即在所使用的文献分类法(表)中找到最为切合的类目,同时根据文献涉及的其他学科内容决定是否要在有关类目作互见(附加分类),或对文献中的某些篇章、附录等作分析分类。

(4)编制索书号。要完整地记录分类号,如将附表的号码加在主表的号码后面,对同类图书还要区分书次号(见同类图书排列法)。此外,必要时还需给互见分类号和分析分类号。通常将分类号标注在新书和目录卡片上。

(5)审核。对上述过程进行审查,并利用公务分类目录进行校核,查看该类文献过去是否这样归类,以达到归类正确,前后一致。

(6)技术加工,如贴索书号、贴书标等(见文献编目)。

对不同类型文献的分类和编制不同形式的检索工具在文献分类程序上有所不同。

分类规则是为保证文献分类准确、一致而制订的分类规范。又称文献分类条例。一般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在分类工作中不断完善,分类规则包括基本规则和特殊规则。基本规则是类分一切文献的通则,通常遵循以下几方面:

(1)文献分类应以文献的内容性质及其特征为依据,不能单凭文献题名分类。

(2)科学文献主要根据学科性质归类,然后再按形式体裁归类。

(3)先按学科性质归类,后按地域、时代归类。

(4)注意揭示文献内容中的思想观点。

(5)根据著者写作目的和文献中主要意旨归类。

(6)遵循所使用文献分类法本身的逻辑性、系统性和专指性。

(7)必须保持分类与著录的一致性。

(8)要注意结合馆藏范围、性质和任务进行分类。

(9)先归入主要类,必要时互见其他类或作分析分类。

特殊规则是类分某一种类型文献或某一门学科文献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包括:

(1)多主 题文献的分类规则。

(2)不同类型文献的分类规则。

(3)不同写作目的和不同用途的文献的分类规则。

(4)不同形式体裁文献的分类规则。

(5)不同学科性质的文献的分类规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