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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uozhe

[外文]:author

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 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规定,作品发表时,如无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应视为作者。作者是作品的原始版权所有者。没有参加创作活动、仅为作者创作提供咨询、资料,抄写稿件,或提供其他服务的人,不应视为作者。帮助作者审阅稿件,或校对译文、或修改稿件的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视为作品的合作者,不得分享作品的版权,但根据与作者达成的协议或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在作品完成时或被使用后获得经济报酬。

作者注重创造力

作者与编者区别

作者是文章、书籍等的创作人,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而编者则是对资料的编辑汇总者,成书出版后也享有著作权。当然编者也可以是新闻报道的编辑者。编者也称编辑,是一种工作类别,也是一类职业身份。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士,中文被称为“编辑”或“编者”,编辑属于一种职业,其对应英文词汇为Editor。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编或总编辑(总编)。编辑不仅需要读懂某一种类型的图书还要能够评审一类专业性内容。一本书、一份论文、一篇文章的出版或是发表与否,编辑有决定性作用;文字编辑只负责对选定内容进行细致化的整理和修改。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