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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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档案库。始设于宋代。“架”为庋物的用器,“阁”同“搁”,有“载”意。“架阁”为贮存档案的木架,数格多层,便于分门别类存放和检寻。宋代各级国家机关普遍设置架阁库。中书、门下、尚书三省架阁库,由三省制敕库房主管,收贮皇帝诏令、制书和其他档案。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置吏部架阁库,其后各部皆置。掌管财政的三司架阁库,收藏户口、赋役籍帐。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架阁库,收掌有关军籍、武官调遣、边防设置和来往国书等重要档案。地方机关架阁库始设于江南西路。北宋仁宗时转运使周湛首创千丈架阁法,以日月为次第连粘排列保管。此法得朝廷表彰推广,各级地方机关皆置库效法。

架阁库有严密的管理制度:中央六部档案存部两年则集中于各部架阁库,各部架阁库收贮8年则上交金耀门文书库户籍赋役、诉讼刑名等重要档案,地方均需造册4本,由县、州、路逐级上报中央主管部门;架阁库档案用千字文编号法,“以年月次序注籍立号”,还规定3年一“检简”的鉴定制度;利用档案要“委官一员,监视出入”并限期交还。主管架阁库的官员择选“有时望者为之”,各部多为进士及第者,如著名史学家郑樵曾任礼、兵部架阁库主管官员。州、县地方架阁库规定由知州、令、丞、主簿等官员主管,下设管勾、守当官等具体掌管。

金、元、明、清各朝均沿袭宋制。金代尚书省置架阁库,设都事主管;六部设吏兵、户礼、刑工 3个架阁库,各由管勾掌管。元代中书省置架阁库、蒙古架阁库、回回架阁库;六部设左、右部架阁库;枢密院、御史台、通政院以及各级地方机关都置架阁库,设管勾、典吏职掌。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明令“置天下诸司架阁库,以庋案牍”。随之中央六部、五军都督府、都察院大理寺等中央机关以及各级地方机关先后置架阁库。清代部分地方机关仍沿袭置架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