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承 (1562~1628)

浏览

中国明代藏书家、目录学家。字尔光,号夷度,又号旷翁、密园老人。浙江山阴(今绍兴)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考中进士。曾在山东、江苏、安徽、河南为官,后官至江西布政司参政。

祁承自青年时即开始聚书,婚后曾将妻子的嫁妆出卖,用以购书。他收集的书曾一度毁于火,但毫不气馁,仍千方百计搜求,使藏书倍增。晚年对藏书精心整理,收藏于故乡所建的澹生堂中,万历四十八年编成《澹生堂藏书目》,共著录藏书9125种,95541卷,并撰有《庚申整书小记》、《庚申整书略例四则》。

其藏书特点,一是不以宋元本为贵,而以实用为先。他收藏的府志,县志等地方文献,《今古杂剧》、《名家杂剧》等戏曲著作,都是一般藏书家不注意搜集的。二是重视抄本。他在河南十几年,共抄书2000余册,自认皆为京内藏书家所少, 极珍视之。明末战乱,祁承的藏书逐渐散佚。其中一部分为黄宗羲、吕留良等所得,大部分则流散于民间。1951~1953年,在绍兴尚发现一批祁家藏书,其中有祁承手批本《易测》、《老子全钞》、《通鉴前编》及其子祁骏佳手订的《重编澹生堂文集》等。根据公私藏书目录所载,他收藏的书至今留存者不过100余部。

祁承一生著作甚多, 见于目录者有《澹生堂集》、《澹生堂杂著》(收《藏书训约》等17种)、《澹生堂藏书目》、《澹生堂余苑》、《牧津》、《国朝征信丛录》、《诸史艺文钞》等多种。但清初他的书被视为禁书,绝大部分已亡佚。现存著作与目录学、图书馆学有关的,只有《澹生堂藏书约》(又名《澹生堂藏书训约》)、 《澹生堂藏书目》两种。

在这两部书中,祁承对图书采访鉴别,提出"审轻重"、"辨真伪"、"核名实"、"权缓急"、"别品类" 5个标准;对图书选购,提出"眼界欲宽"、"精神欲注"、"心思欲巧"、"抄校欲勤"4条规律;对图书分类,提出"因"、"益"、"互"、"通"4项原则。他要求分类时,"因"袭沿用四部法,要根据实际需要,增"益"其子目,把内容涉及各类的书,"互"见于各类之中,把丛集于一书之中不同类的著作析出,归入四部的不同类中,以一书"通"四部。他编制《澹生堂藏书目》时,即体现了上述原则,把四部法加以增、删、合并,制定出一个由4部、46类、243个子类组成的比较适用的分类体系。在编目上运用"互"、"通"原则,增加了分析与互见著录。此外,他还向儿辈提出有关图书增益、递守、修补、检阅、出借、传授等方面的要求与规约。

祁承从藏书实践中,总结归纳出一套比较完整的有关图书采购、典藏、整理、分类、编目、阅读使用的理论和方法。其中不少仍可供当代图书馆工作参考。他所提出的分类"通"、"互"原则,已经在章学诚的互著法、别裁法以及现代图书馆目录的分析著录法、附加著录法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祁承的四子祁彪佳 (1602~1646)、 孙子祁理孙(1627~1667)也以藏书闻名。祁彪佳的八求楼藏书 3万余卷,著有《明曲品》、《明剧品》。祁理孙的奕庆楼藏书4万余卷,编有《奕庆藏书楼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