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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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附加税名。源自唐末五代,是在两税以外临时加派的各项税目钱物逐渐固定下来而形成的。计有农具钱、桥道钱、盐钱(绸绢、绵、米)、曲钱、加耗、斗面、脚钱、率分纸笔钱、铺衬芦茇、析生望户钱、军须钱、牛皮钱、甲料丝、鞋钱、公用钱米等等,各地名品烦细,其类不一,随夏秋两税送纳。宋朝统一后,废去一些,绝大多数沿袭下来,统称沿纳,又称沿征或杂变。明道二年(1033),曾下诏将沿纳物以类并合为一,悉除诸税名。可是直至宋末,有些税名仍然存留。唐末五代,江东西酿酒才纳曲钱,食盐才输盐米,宋代则江南榷酒仍收曲钱,民不得盐而入盐米,某些沿纳的征敛,比五代还要苛刻。

参考书目
  1. 周藤吉之:《南唐北宋の沿徵》,《宋代經済史研究》,東京大学出版會,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