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打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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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核武器所选定的打击对象。它是研究、制定核火力计划和实施核突击的基本依据。

划分方法

核打击目标根据其本身的特点,有多种划分方法:

(1)按目标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战略目标和战役战术目标。战略目标指对战争全局和战争进程有重大影响的目标,如战略导弹基地、 海军基地、 空军基地、军政首脑机关、政治经济中心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等;战役战术目标主要指战场上的军事目标,如战术核武器、集群坦克、重兵集结地域和重要据点等。

(2)按目标的性质,可分为军事目标、工业目标和交通目标,也可以分为军事实力目标和经济实力目标。军事目标,指各种军事设施、装备和有生力量;工业目标,包括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中对支援战争起重要作用的企业;交通目标,指在军事上或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交通枢纽和各种交通设施。

(3)按目标的抗超压能力,可分为软目标和硬目标。软目标,指无防护、易被摧毁的地面建筑和设施;硬目标,指有坚固防护能力的地面建筑和有较强抗超压能力的地下设施。

(4)按目标的幅员大小,可分为点目标和面目标。

(5)按目标的可动性,可分为固定目标和活动目标。固定目标,即位置不变动的目标;活动目标,指具有一定机动能力,位置可变动的目标,如机动导弹部队、舰队、机群、坦克群等。

目标的选择

是核武器在作战运用上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根据国家的军事经济实力、核武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战略方针、作战原则,正确选择核打击目标,是使核突击能否达到预期战略意图的关键。20世纪50~60年代,由于核武器的命中精度差,美国和苏联都不具备打击对方导弹地下井、核武器贮存库和地下指挥所等类军事目标的能力,故主张以城市和工业中心(或经济中心)作为主要打击对象;70年代中、后期,随着核武器数量的增加,命中精度和战略侦察能力的提高,美、苏明确提出了选择军事实力目标,特别是战略核设施作为首次核突击的对象。

实施核突击,需要准确可靠的目标资料。美、苏军队都十分重视搜集目标资料的情报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起一套种类比较齐全、性能日臻完善的军用侦察卫星系统,如电子侦察卫星、照相侦察卫星以及其他航天器,对目标实施侦察和不间断地监视,并利用其他现代侦察手段,搜集各种目标资料。他们还设立专门机构,研究、选定战略核打击目标,排列打击目标的次序,为拟制核火力计划和实施核突击提供充分的目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