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美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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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以后由美国控制的一系列美洲国家会议逐渐形成的国际组织。19世纪初期刚获得独立的拉美各国要求建立泛美联盟,抵御欧洲的殖民侵略。为了独霸西半球,美国利用门罗主义,接过“泛美主义”旗帜,于1889年10月至1890年4月在华盛顿召开由18个国家参加的第1次美洲国家国际会议(即泛美会议)。成立“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设常设机构“美洲各国商务局”,由美国国务卿直接领导,是为泛美联盟的前身。开始仅是促进美洲各国经济联系的组织。

1901年召开第2次泛美会议,将“美洲各国商务局”改组为“美洲各国国际事务局”,成为一个超国家权力的政治组织,美国从而攫取了调停美洲各国争端的仲裁权。1910年第 4次泛美会议把“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改名为“美洲共和国联盟”。并将“美洲各国国际事务局”改组为“泛美联盟”。主要领导人都由美国人担任。由于美国加紧对加勒比海地区进行侵略和干涉,1928年第 6次泛美会议谴责了美国的侵略活动,宣布美洲各国一律平等。1933年F.D.罗斯福执政后提出“睦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同拉美各国的关系。

1938年召开第8次泛美会议,通过共同防卫法西斯侵略和维护不干涉原则的宣言,决议建立“泛美外交部长协商会议”以加强西半球的联防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加强对拉丁美洲国家全面控制。1947年同拉美国家签署《泛美互助条约》,建立军事同盟,确立了美国的盟主地位。1948年第 9次泛美会议上建立“美洲国家组织”,原来的“泛美联盟”改组为它的秘书处。1970年“美洲国家组织”设立秘书处代替“泛美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