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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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紧临州县城郭发展起来的新的商业市区。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这类市区,居民稠密,商铺店肆林立,交易繁盛,与城郭以内的原有市区,并无区别。有的地方,甚至远远超过了城郭内的旧市区。如南宋年间鄂州的南草市,“沿江数万家,廛闬甚盛,列肆如栉”,“虽钱塘、建康不能过”,“盖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货物之至者无不售”。这类草市,已经突破了原来乡村集市的涵义,成为州县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类草市,宋政府并不把它作为乡村的一部分,而是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宋神宗熙宁年间,全国各地乡村都编排保甲,按时教阅,而对“诸城外草市及镇市”虽也编排保甲,但不把它们“附入乡村都保”,亦不按时教阅,而是与城市坊郭户一样,受厢的管辖,而在没有厢制的州县,则直接受县的管辖,同乡村完全脱节。城郭草市的发展表明:宋代城市的商业贸易,不但打破了唐代坊市制度的限制,而且也打破了城郭的限制,进一步发展到城郭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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