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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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宗教的基本表现形态。在原始社会中,人们认为一些自然物和自然现象具有生命、意志、灵性和神奇的能力,并能影响人类的命运,因而将其作为崇拜的对象,向其表示敬畏求其佑护和降福。各原始部族因其生活的环境不同而有不同的自然崇拜对象。如近山则崇拜山神,近海洋、河流则崇拜水神,在多风地带则崇拜风神,以及被认为赖以生活的土地、火和日月等。此外还有对动物和植物的崇拜。如古埃及人的阿匹斯神牛崇拜即以公牛为丰产神,他们崇拜的何露斯为鹰形苍天神(太阳神)或鹰头人身的神;又如婆罗门教以一种称为苏摩的蔓草为酒神。中国西南有些少数民族,至20世纪50年代尚有祭牛神、祭谷魂等习俗。弗雷泽曾联系树林崇拜对“五月柱”(Maypole)和十字架进行过考察,认为它们的象征意义,多少反映出古人自然崇拜在后人思想中的残余和积淀。在自然崇拜中,人们尚未形成明确的超自然体的观念,但已开始具有把自然事物和自然力超自然化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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