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麻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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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教育部与历史博物馆出卖原清内阁大库所存档案的事件。宣统元年(1909)清朝政府修缮内阁大库,将库内档案移出,准备焚毁。学部参事罗振玉见到,遂请张之洞奏准罢焚,将档案移归学部暂管。北洋政府建立后,教育部接管这批档案并交历史博物馆筹备处管理。1921年教育部与历史博物馆以经费困难为由,将大部分档案装了8000麻袋约15万斤,以银洋4000元售给北京同懋增纸店作重造纸张的原料。1922年2 月,罗振玉在市上见到纸店出售的部分档案,以1200元买回,雇人进行检理,发现不少秘稿史册,如满、蒙文的辽、金、元事例,明代有关边务战事的题本稿,清初开国要略、皇帝的硃谕批折及各国的题表等。罗遂择其珍件加以汇刊编印《史料丛刊初编》10册。

事件发生后,北洋政府在社会舆论谴责下,意欲从罗氏处购回档案,清史馆也向罗氏商议收藏,罗均不允。1924年罗将大部分档案以 1.6万元转卖给另一清朝遗老李盛铎。李盛铎挑选了档案中一些珍异史料,将其中的6万余件献给了伪满皇帝溥仪,其余部分以1.8万元转卖给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这时档案只剩12万斤,而且十分杂乱,一部分已破烂不堪无法整理,完整者仅五分之一。历史语言研究所经整理校勘,编辑出版了《史料丛刊》和《明清史料》多种。1936年该所将部分档案携至南京,后迁往台湾。留在北京的部分档案后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接收。

鲁迅先生于1927年12月著《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揭露八千麻袋事件真相,痛斥北洋政府大小官僚和清朝遗老对历史档案的恶劣态度和盗窃行为。他愤慨地说,“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