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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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但不轻易授人,常用其他官员另加官衔为宰相,参知政事就是唐初宰相的一种加衔,中叶以后不再使用。宋初沿袭唐制,以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乾德二年(964)又设参知政事(简称参政)为副相,最初只是奉行制书,不预奏事,不知印,也不升政事堂与宰相议事。开宝六年(973),参知政事得与宰相于政事堂同议政事,轮班知印,职权、礼遇接近于宰相。通常设一或二员,偶设三员,宰相出缺时,代行宰相职务。元丰改制,废参知政事,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以代。建炎三年(1129)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废尚书左、右丞,直至宋亡。南宋参知政事常兼同知(或签书)枢密院事等,或由知枢密院事等兼(权)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和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以及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等,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

参考书目
  1. 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正》,《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0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