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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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生活中的一种专门活动,是一定的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通过评论家以书面文字或口头语言来表达对音乐的褒贬、要求、评价、展望、回顾等的一种特殊方式。良好的音乐评论具有科学性与权威性,对创作、演出、欣赏以及社会音乐生活起相当重要的影响。广义来说,音乐评论也可包括一般普通听众所发表的意见在内。这种意见若形成舆论或呼声,其力量及影响比评论更大。

音乐评论的对象,通常以音乐作品及演出为主,也可扩展到对音乐家、音乐风格、流派、音乐书刊的评价,并常涉及与音乐有关的各种社会现象。音乐评论的表达方式除书籍、报刊、杂志之外,还可通过集会或其他的公共宣传手段,如广播、电视等来扩大评论的影响。评论的内容和形式因不同对象而有差异。如供专门家参考的偏重理论性和技术性的分析;对广大听众则采用较为通俗普及的解说介绍。

音乐评论的目的,在于对所评论的对象作出一定的审美评价。为此,首先必需有一个评价的标准。这个标准因评论家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而有所不同。评论家不可避免地受到特定历史时期的具体社会、民族和阶级的影响,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宣传、提倡或倾向于一定的文艺思想,反对或排斥某种文艺思想。在评论中也必然反映出评论家自己的艺术观、艺术修养、兴趣爱好等特点。尽管如此,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仍会形成一个基本的标准。它取决于当时社会上占主流地位的音乐思潮。这种标准不外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即社会功利价值标准,包括作品在政治、道德伦理、社会风气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艺术价值标准,即从内容与形式结合方面是否合乎审美要求和审美理想。大体说来,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标准,常常是符合于社会进步力量的观点、要求和利益,符合于音乐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因而是比较客观而具有科学性的。否则,公众就会拒绝承认这种标准而使评论失去其作用。正因如此,音乐评论往往与当代社会的思想斗争、政治斗争有密切的联系,反映出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

音乐评论的标准虽然具有上述的社会客观性,但在历史的长河中,由于社会的发展,对音乐艺术自身规律的逐步掌握,对音乐审美教育功能的认识的深化变异,使音乐评论家不断对以往的标准加以扬弃取舍,又形成新的标准以符合新的社会要求。这样,音乐评论标准具有社会客观性与历史可变性这两种特性。通常,成功的并对社会起重大影响的音乐评论,必然会有意无意地反映了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表现出社会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因而能带有进步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音乐评论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两方面来观察:

(1)对于听众来说,音乐评论起着启发、引导和教育作用。评论对听众介绍、分析音乐作品及演出的成败得失,提高听众对音乐的鉴别能力,培养并提高公众的审美趣味;

(2)对于音乐家来说,音乐评论有助于他们冷静而客观地检验艺术实践,进行艺术总结,便于巩固成果,提高艺术水平;同时评论也代表群众的要求和希望,有助于音乐家掌握时代的脉搏,为以后的艺术活动指出方向。反过来看,音乐评论之所以能发挥作用,也在于评论家能充分吸收广大听众的意见,知道他们的需求,能以平等的地位与音乐家共同切磋琢磨,理解他们的甘苦。

对音乐评论家的要求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应具有高度的音乐修养和鉴赏能力,能理解音乐内容和形式的奥秘,从中取得丰富的感受和体验。为达到这个要求就必须有广博的知识积累和文化艺术修养,特别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理解。其次,他应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能对所评论的对象加以鉴别,发现其优劣得失,并加以分析、概括,作出理论上的说明,特别是从哲学、社会学、美学角度上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审美评价。第三,他应具有科学的头脑,思维严密,善于分析与综合,判断准确,有勇气,有创见,敢于独树一帜,对庸俗吹捧、无理的攻击或带有偏见的评述敢于抵制,坚持原则,维护真理。第四,还要有高度的写作水平,能有条理地、准确有力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理想的音乐评论家应集音乐家、美学家、科学家与文学家于一身。

在西方专门论述音乐评论的理论著作不多,近代较有影响的是M.-D.卡尔沃科雷西所著 《音乐评论的原则与方法》、O.汤普森的《实用音乐评论》、法国A.马沙贝的《音乐评论文集》、英国A.沃克的《音乐评论剖析》等书。

专业性质的评论,在西方是随着报刊、杂布的诞生而逐渐出现的。当时的评论涉及各方面,例如对J.S.巴赫的评价问题,曾引起J.A.沙伊贝(1708~1776)与A.比恩鲍姆(?~1748)的争论。在法国,D.狄德罗、J.-J.卢梭、J.LeR.达朗贝尔(1717~1783)对意大利歌剧与法国歌剧的争论,以及后来许多人对C.W.格鲁克与N.皮钦尼之间的“丑角论战”,都发表在杂志报刊以及小册子上,在英国,J.艾迪生(1672~1718)与C.伯尼可算是英国音乐评论的创始人。更有重大影响的是E.汉斯利克,他写了一系列评论文章,阐明他反对音乐他律论,主张自律论的美学观点,曾在19世纪下半叶引起巨大的论争,涉及整个欧洲。兼写评论的作曲家也不少,如 C.M.von韦伯、R.舒曼、 F.李斯特、 R.瓦格纳、H.沃尔夫都是比较知名的。法国作曲家C.德彪西的一系列文章,文笔生动,对音乐有许多创见。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1866~1944)、德国的A.爱因斯坦、 英国的 G.萧伯纳(1856~1950)、E.纽曼、 美国的汤普森在西方的音乐评论界占有重要地位。在苏联,Б.В.阿萨菲耶夫的评论颇受重视。

20世纪以来,在中国,音乐评论也同样见诸报刊杂志。起重要作用的当首推聂耳,他在1931年化名“黑天使”所写的评论,对不健康音乐的泛滥起了鞭挞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音乐评论更受重视,陆续建立起一支评论队伍,著名的评论家有李凌、赵沨等人。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