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字改革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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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的第一次文字改革会议。于1955年10月15~23日在北京举行,参加的有来自全国除西藏外的28个省市自治区以及中央一级文字改革、教育、科学、作协、外交、邮电、新闻、广播、出版、民委、总政、全总、青年团、妇联等的代表共207人。这次会议的任务是通过《汉字简化方案》和推广普通话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的《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在会上作了充分的讨论后修正通过。会议还制订了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并一致同意在全国大力推广普通话,首先从中小学和师范学校做起。举行这次会议的同时,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还举办了“中国文字改革文献资料展览”。会议通过了以下8项决议:

(1)建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把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提请国务院审定公布实行。

(2)要求各报刊和文化教育机关广泛宣传简化汉字,各级学校使用简化汉字;出版和印刷机关立即着手改铸铜模,迅速采用简化汉字,并按照《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在出版物上废除异体字。

(3)要求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续简化汉字、整理异体字的工作,并继续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早日完成汉字的简化和整理工作。

(4)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首先对全国各地小学、中学、各级师范学校分别作出指示,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并指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分批调训各级学校语文教师学习普通话。关于部队推广普通话办法,建议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

(5)建议在全国各省市设立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委员会,组织社会力量,特别是广播电台和文化馆站,大力提倡学习和使用普通话。

(6)建议中国科学院和各有关高等学校合作,进行全国方言调查,编写普通话的教材和参考书,以便利各方言区人民学习普通话。

(7)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进一步推广报纸、杂志、图书的横排、横写。

(8)建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早日拟定《汉语拼音文字方案》草案,提交全国各界人士讨论并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