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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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艺术人才和文化工作干部的综合性高等教育机构。1960年6月成立。1969年10月撤销,1978年9月重建。院址北京。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设有文学系、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文化工作系、军乐系和研究室。戏剧系、音乐系、美术系从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中招考学员,学制四年;舞蹈系从高小毕业生或适龄少年中招考学员,学制六年,相当中专。学员毕业后统一分配到全军各文艺团体工作。文学系、美术系、文化工作系以及其他系的专修班,以部队文艺团体、文化部门的在职干部为培训对象,学制二年,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另外还办有专业短期训练班。1985年1月创办《解放军艺术》杂志。学院贯彻党的文艺、教育方针,培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具有文学艺术专门知识和技能的文艺、文化工作干部,为部队建设服务。还有计划地组织学员深入连队,接受军政训练,体验战士生活或实习演出,提高军政素质和专业水平,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文艺工作的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