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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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维护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管好武器装备,预防各种事故所进行的军事行政和思想工作。主要依据人民军队的建军宗旨、原则和有关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结合日常训练、生活和勤务活动进行。根本目的在于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保证作战及其他任务的胜利完成。在军队管理中把军事行政和思想工作融为一体,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传统和特点。

简史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建设中,逐步形成和发展了一套具有人民军队特色的管理教育的原则、方法和制度。建军初期,为破除旧军队的传统观念、雇佣制度和官兵之间的严重对立关系,毛泽东提出实行官兵平等、经济公开的民主管理方法;1928年,制定了三项纪律六项注意;1929年,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 4军第九次代表大会上,进一步强调坚决废止肉刑,反对辱骂部属等军阀主义作风,并启发士兵自觉服从管理;1933年和1936年,先后颁布《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和《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令》,规定了人民军队的管理教育原则、制度和奖惩办法,使管理教育工作从建军开始就有了正确的方向和崭新的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朱德等领导人发表许多论著,进一步系统地阐明了人民军队管理教育的理论,提出军队的基础在士兵的著名论断。1942年,修订并颁布《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管理教育制度逐步统一完善。

解放战争时期,鉴于大量农民和起义、投诚、解放的国民党军队士兵补充部队,管理教育重点是提高指战员政治思想觉悟,启发指战员自觉遵守革命纪律,并于1947年重行颁布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部队培养优良作风,增强纪律观念,保证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于1951年奉命颁布《队列条令(草案)》,重行颁布《内务条令(草案)》、《纪律条令(草案)》,以后又根据情况作过多次修订。这些共同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管理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全体军人的行动准则。各级部队据此实施管理和教育,使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逐步正规化,军人严守职责,官兵关系、内外关系融洽,广大指战员讲军容、讲礼貌、讲道德、守纪律,部队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保障了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主要特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管理教育的特点主要是:

(1)坚持官兵一致的原则,干部以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关心和爱护战士,战士自觉尊重干部,服从领导,官兵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2)坚持严格管理与耐心说服相结合的原则,干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并积极疏导,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启发全体军人自觉服从管理;

(3)坚持集中统一和发扬民主的原则,教育全体军人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培养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保持思想上、行动上高度的集中统一,同时在集中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使战士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发表不同意见和处理个人事务的自由;

(4)坚持教养一致、训管结合的原则,在日常训练、生活、执勤和完成各项任务等一切活动中,从点滴入手,常抓不懈,养成部队军容严整、举止端正、令行禁止、勇敢顽强的作风;

(5)强调干部以身作则,为人表率,连队干部与战士同吃、同住、同操作、同劳动、同娱乐,以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战士。管理教育的这些特点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是区别于其他军队的重要标志。

随着部队成员的不断变化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对管理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条件下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吸取现代管理科学的成果,把行政措施与思想教育更好地结合起来,各级军政首长和部门各负其责,带好部队、管好兵,是新的历史时期管理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一项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