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床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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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体操项目之一,现已成为单独的体育项目。由国际绷床联合会(International Trampoline Federation) 组织比赛。绷床是以网或坚固的帆布紧紧连接在框架上的一种器材。它像一块大型的跳板,运动员可以在上面做各种技巧动作。这种运动器材是美国人G.尼森设计完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绷床运动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发展,并且被其他一些体育运动项目用来作为辅助训练手段。

绷床运动竞赛规则原出于体操规则,故与体操规则有些相似。国际绷床联合会规定:绷床高 1米,长3.60~4.30米,宽1.80~2.15米。

绷床运动的正式比赛有预赛和决赛。预赛时,每个参加者做1组规定动作和1组自选动作。前10名运动员参加决赛。决赛中每个运动员再做 1组自选动作(可以重复预赛中已做过的自选动作,或另做 1组自选动作)。每组规定动作要在10次弹跳中做10个动作。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的姿势、完成情况、控制能力、弹跳的高度等来评分。每个动作最高分为 1分,根据其缺点减分,如落下后走步、手触床网、膝触床网、臀部胸部或背部触及床网,都要减分;触及床网以外的床框结构或牵引床网的部件,或是落到绷床的许可范围以外,则被认为该组动作结束,仅对在这以前完成的动作给予评分。每组自选动作也是10个动作。每个动作许可做两次,如超过两次,对超过次数的动作不予评分。

规定动作比赛要有 4个裁判员。评分的计算方法是从 4个裁判员中去掉最高和最低的两个分数,把中间两个分数相加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自选动作比赛时,还增设第 5个裁判员,他根据动作难度表专门评定动作难度分。如对空翻、转体以及其他难度动作给予1~4分的难度分。把中间两个分数相加,再加上难度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绷床训练

同步绷床比赛,是以同队的两名队员在并列的两张绷床上同时做相同的动作,其比赛程序和单人比赛相同,在比赛规定动作之后,比赛自选动作评分方法除了另设两名专门观察同步的裁判员外,其他都和单人比赛相同。两名运动员如果不是同步落下,则由另设的两名裁判员负责减分;同步绷床比赛的评分是取两名中间裁判员的平均分,扣去同步裁判员所减去的平均分,在自选动作比赛时,还要加上难度分。

成队比赛分数是根据各队规定动作比赛的前 3名运动员的得分,加上第1次自选动作比赛前3名运动员的得分来计算的,第2次自选动作的得分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