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建和装修办公楼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浏览

根据《关于继续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的通知》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现有办公楼已达到国家计委关于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规定的,一律不准改建、扩建或新建,也不准以建业务楼、综合楼的名义或以直属单位及其他名义新建办公楼。现有办公楼除正常维修外,一律不准进行装修,维修中不得提高原装修标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