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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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本人连带责任。

1、责任主体:共同代理人,向委托人负责任

2、法定情形:共同代理人就过错的共同代理行为对本人承担连带责任,未与其他代理人协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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