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受案仲裁委员会不是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应答辩,应该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书。
2.答辩书是答辩人对仲裁申请书的答复,不宜包括反请求的内容,如果被申请人需要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单独制作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3.阐述答辩意见时,要条理清楚,既要抓住重点,又要做到全面,做到各个击破。答辩要有理有据,不能空洞无物,切不可带有情绪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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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受案仲裁委员会不是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应答辩,应该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书。
2.答辩书是答辩人对仲裁申请书的答复,不宜包括反请求的内容,如果被申请人需要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单独制作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3.阐述答辩意见时,要条理清楚,既要抓住重点,又要做到全面,做到各个击破。答辩要有理有据,不能空洞无物,切不可带有情绪性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