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医疗保健机构对孕妇应当予以医学指导?任我行2015-06-28浏览 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规定对患下列严重疾病的孕妇,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孕妇作出说明,并予以医学指导: (一)妊娠合并严重心、肝、肺、肾疾病、糖尿病、血液病; (二)严重精神性疾病; (三)重度的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产前出血; (四)影响怀孕和分娩的严重畸形; (五)医学上认为可能严重影响生育的其他疾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