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行 / 2015-10-31 浏览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
申请企业登记,可以采取如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
申请人负有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的义务,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企业登记机关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可以分别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
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l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企业登记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一)登记事项; (二)登记依据; (三)登记条件; (四)登记程序及期限; (五)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六)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 ...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中的类别,登记一般经营项目。 ...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 ...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