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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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4、主观是故意。

  界限:1、本罪与非罪界限。区分: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上否存在枉法法裁判的故意。

  二是枉法裁判行为是否情节严重。

  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区别于发生场合不同、主体不同、客观方面构成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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