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
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程序分为必经程序和特别程序。必经程序包括: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四大程序。特别程序是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争议、冲突或其他原因而采用的补救程序,并不是必经程序,具体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撤销三大程序。 ...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倒》第十条的规定,除该条倒另有规定的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递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当事人。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四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就此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十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l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l0厘米、不小于5厘米...
由于我国商标法坚持“申请在先”的基本原则,申请日的确定对商标申请人而言异常重要。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实质审查分两个方面:禁用条款的审查,或者叫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的审查;新颖特征的审查,或者叫拒绝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的审查。 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①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即商标应当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上.要素的组合构成。②商标...
《商标公告》是商标局编印的官方法定刊物,是公布商标注册和相关事宜的载体。《商标公告》的内容包括: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商标公告、续展注册商标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公告、变更注册商标公告、注销注册商标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等内容。商标局有关商标方面的决定,也可视需要刊载于《商标公告》之中。 ...
商标局对于已经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这种公告称为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它依商品类别序号,分类公告。 初步审定公告的主要内容有:①审定号;②申请日期;③商标(整个商标图样)...
在新颖性审查中,“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这两个概念不仅影响商标的注册程序中的审查、异议、驳回复审、争议等一系列活动,而且也是判断侵权与否的关键性概念。可以这样说,在一定意义上商标注册和管理,基本上是在解决这两个概念的确切判断。判断正确与否,就会直接影响到商标授权和商标案件处理的正确与否。 类似商品是...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二种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凡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将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当事人对于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商标...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商标局通知申请人在30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证...
驳回商标申请复审,是指在初步审定过程中,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认为不符合商标法的要求,由商标局驳回申请,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对于驳回申请提出商标复审必须符合如下形式要件: (1)申请人。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般来说,可以申请更正的错误有:申请书上所粘贴的商标图样与所附图样不符;请书缺乏商标图样;商标图样中汉语拼音有错误;商标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有权更正的主体是商标局。商标局...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商标注册人为了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律时效,在有效期期满前向商标局提出继续使用的申请手续,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公告,继续维持该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的程序。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在此期间内未能提出的,可以允...
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转让后注册商标的主体变更,原注册人不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变更注册人名义后,注册商标的主体仍是原注册人。注册商标转让,应按照法定的程序,经商标...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许可使用后,许可人并不丧失商标权,被许可人只取得使用权。《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一)商标使用许可双方应当坚持自愿互利平等的原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应当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使用许可双方,任何一方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应当依合同法进行赔偿。特别是在一个商标许可多家使用时,合同应规定各有关当事人都必须保证不损害商标信誉。如果损害商标信誉,不但使制定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损,也损害其他使用人的信誉。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