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调整后,个体户是否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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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受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起征点的调整,与办理税务登记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是否达到起征点,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纳入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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