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包龙星 / 2015-04-22 浏览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十三条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