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账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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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账户是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本年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的账户.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配.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意味着企业实现利润的减少,本应借记“本年利润”账户,直接冲减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但如果这样处理,“本年利润”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只能是未分配利润数(实现的净利润减去已分配的利润数),就不能提供本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额,而这项指标却又是管理所需要的.基于这种原因,核算中专门设立了“利润分配”账户,用以反映企业利润的分配情况.

  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分配的利润数额,贷方平时一般不作登记,因而在年度中间该账户的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表示截止本期企业累计已分配利润数额.平时,将“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与“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相减,可以求得未分配的利润余额.年末,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借方结转记人“利润分配”账户的贷方,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应无余额.“利润分配”账户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分配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年末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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