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取得的赞助收入是否缴税?应如何缴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而所谓“有偿”是指
我公司从事搬家业务,其营业税按何类税目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规定,搬家业务是搬家公司利用运输工具或人力实现了空间位置转移的业务,它具有装卸搬运的特征。因此,对搬家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中“装卸搬运”项目缴纳营业税。 ...
合伙企业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按合伙企业实现的应税所得额,乘投资人投资比例,在减除投资人应扣除的合理费用(最高标准2000元)后的所得额,再乘适应税率。是否正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
房地产企业在售楼时代收客户的抵押登记费,向客户开具收据,然后将款项代缴到市房地局,市房地局再分别开具给购房者个人。请问上述代收的抵押登记费要缴纳营业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当月必须认证且申报抵扣?如我9月25日取得的发票,是不是在9月30日前必须到税务局去认证申报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目前普遍存在投资人投资成立几个公司,同时在几个公司任职并分别从几个公司取得收入,请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有: 1、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
我公司向进货商进货,因延迟付款,对方收取价外费用(延迟付款利息),并分别开具货款和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取得对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我公司是一家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6月与境外一家设计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对开发项目进行设计,合同规定该设计活动全部由该境外公司在境外总部设计,最终向我公司提交设计成果,且该境外公司在我国无任何
我公司2008年度汇算时一笔资产损失未及时申报,是否可以在2009年度汇算时补申报并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规定,企业以前年
公司员工当月既有分红又有双薪,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红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单独按次计税,不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对于年底双薪的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中规定的计算方法是:(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当月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
(1)调整帐户与被调整帐户反映的经济内容是相同的,但用途和结构不同。 (2)被调整帐户反映会计要素的原始数字,而调整帐户反映的是同一要素的调整数字。因此,调整账户不能离开被调整账户而独立存在,有调整账户就一定有被调整账户,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在一起的一组账户。 (3)调整方...
一、“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我想问这些政策怎么具体实施?怎么来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当
我们是郑州市一家专业运输、装卸企业,因不符合自开运输发票条件,发生运输业务时如对方要求开具运输发票就按规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运输发票。现在我们提出的问题是:税务机关鉴定我公司按收入总额的6%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5款内容,其中免征个人所得税中:保险赔款。当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该比费用是否需要个人缴纳所得税? 根据《中
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的特点是:先定期将全部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各种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的优点是:可以简化总账的登记工作;在汇总记账凭证和总账中可以反映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便于对经济业务的分析和检查. 缺点是:汇总转账凭证按贷方科目...
企业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通过认证,稽核比对时发现该票属失控发票。原因是销货方当月没有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但事后已补申报纳税。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购货方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受让土地使用权者应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501号)(全文有效):“国家开征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 因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