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在正常的利息之外另行收取一块“财务顾问费”,这个“财务顾问费”完全是不顾不问的,实际上是贷款的一个附加条件,请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将该“财务顾问费”计入管理费用,
我司为汽车电子生产企业,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产品及原材料报废较多,对相关税务问题有一些疑问,进行相关咨询:1、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点是:可以简化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并可做到试算平衡,简明易懂,方便易学。其缺点是: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账户对应关系,不便于查对账目。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通常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
我是金融企业,贷款核销后,在以后年度又收回,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是否应该增加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
最新增值税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第三项中,“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施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我公司没有在公司注册地以外设立任何分支机构,只
企业将一套房屋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明确记载租金金额和管理费金额,并注明管理费是代物业管理公司收
境内企业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运输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是否需由境内企业代扣代缴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 “四、境外单位或者
请问对于劳务费要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减除费用为多少?是否为16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是否计征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原始凭证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和记账的依据。这是保证会计记录真实、可靠和准确,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的重要环节。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等几个方面 ...
境内孙公司授予员工境外母公司的股票期权,但员工还未行权前,母公司就被其他境外公司收购。现原境外母公司股东支付收购价与行权价的差额给境内孙公司员工,请问,孙公司员工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酬所得缴纳个税,还是按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该种情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相关税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
会计主体强调的重要一点是:会计核算应当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这样就明确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为什么强调“企业本身”?主要是排除两点:一是其他企业的经济活动不包括在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范围内,因为其他企业的经济活动只能由其他企业的会计人员组织核算;二是本企业所有者本人的经济收支活动不包括在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范围内,因...
企业购入一批沙箱,计入库存商品账,后因其在生产产品时可反复使用,又转入固定资产账中,由库存商品转入固定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材企业的采石� ⑴磐脸〉扔玫卣髅馔恋厥褂盟拔侍獾呐矗ü昂1990]第853号)(有效)贵州省税务局:你局[90]黔税政二字第69号《关于对水泥厂等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 ⑴磐脸∮玫兀ㄒ┛獾陌踩玫匾约安汕搜夜罚�...
中水是否属于再生水?销售自产中水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中水属于再生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
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的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税。 ...
请问企业所得税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一条中的税金发生额是指实际交纳的税金还是依照征管法计算应交纳的税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
根据《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16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旧设备是指出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和出口企业直接购买的旧设备。出口企业出口旧设备后,须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旧设备的出口退(免)税。如果上述公司符合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